现在老百姓(包括我)一进公园就看到那个“浴之都”,诸城人大概能知道它是一个洗浴场所,但是外地人或者不明白的人看到了还以为我们的公园就叫那个名字。你认为这协调吗? 洗浴没什么,但你觉得这个广告牌放在我们的广场明显处好看吗?起到了多少亮化作用? 既然霓红灯为城市起到了亮化作用,那么你们为什么把和平街上那么多灯都拆了?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请你给个合理解释,千万不要搬起石头再砸到自己的脚上了! 请仔细看我回的帖子,我说的广场是一些大、中、小城市,包括比咱们诸城还小的城市,但人家没有和我们这里一样的,怎么着也得有个花坛、喷泉或者标志性的建筑吧?可我们这里连棵树都少见。 而我们广场唯一一个标志竟然是“浴之都”,你不认为这很可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