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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张志刚

林家村初中毁了一个花样年华的少女还公道还说还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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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 15:03:5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高山登顶 发表于 2015-6-2 22:02
小斑竹,别木梁这啦,你知道事情真相么?学校让家属走法律渠道起诉,家属就是不,就是要在政府闹,你怎么 ...

老师,您知道家长为何不愿走法律程序吗?走法律程序需要付出的代价太大啦。一是时间大约得两个月以上。二是需要解剖尸体确定死亡原因。另外需要付出大量人力、物力和精力就不用说啦。

我确实不了解具体情况,帮助弱势和困难家庭是人应具备的本质,也就是同情心。不要在别人的伤口上撒盐,把好人逼坏,把坏人逼疯。
这事与我没有一毛钱关系,就算没事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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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 17:30:4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sdzczjg无鸟之树 发表于 2015-6-3 15:03
老师,您知道家长为何不愿走法律程序吗?走法律程序需要付出的代价太大啦。一是时间大约得两个月以上。二 ...

在法制社会里,依法办事是原则不可偏废,法律程序还是要走的,我认为不能因为麻烦就因噎废食不按法律程序办,时间长短是另一回事儿,需要付出大量人力、物力和精力也有必要,正好向公众、向舆论一个完整清晰的交代。

逝者已逝,家人、学校、老师、同学都悲痛都惋惜,需要人文关怀也是必要,但是惋惜和同情替代不了法律,学校给钱也要有给钱的理由,公家的钱也不是可以爱给谁就给谁是不是?

如果学校和老师有责任,要依法追究绝不姑息。如果家长借助发帖哗众,以博取公众的同情心颠倒是非黑白讹人钱财,也断不可支持,媒体舆论断不可助长此风日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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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 17:46:1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sdzczjg无鸟之树 发表于 2015-6-3 15:03
老师,您知道家长为何不愿走法律程序吗?走法律程序需要付出的代价太大啦。一是时间大约得两个月以上。二 ...

版主,现在是法制社会,建议你有空的时候多读点法律方面的书吧。一个人没有基本的判断是非观念,要主导网络这个虚幻空间,可能会把公众引到泥淖中。这个孩子没了,大家都很同情,同情弱者是每一个正直之人基本的做人原则,但是,同情代替不了政策,同情代替不了法制。因为走法律程序付出的代价大,就可以不走法律程序了,就可以靠闹腾来解决问题,那政府设置的公、检、法部门是不是就可以撤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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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 20:42:2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高山登顶 发表于 2015-6-3 11:21
当生命可以换钱

一个孩子因病死亡,学校以后还敢不敢上体育课?

只要学校处理得当,
没有违规,
尽职尽责,
就是无过错的!
对家长漫天要价者,
大家给个评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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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 20:49:5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兰兰兰 发表于 2015-6-3 11:43
事发第二天家人们去学校想把事件查清楚,她(牛淑敏)同学说“上体育课的时候牛淑敏有点不舒服对体育老师说 ...

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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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 21:30:4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林子林子 发表于 2015-6-3 08:46
也说两句。
    现在这件事情当事学校极力推卸责任,主管部门也失声了,属地政府不见人了。要不,家长怎么 ...




               您的意思很明确,就是要钱,
                     
                  首先向学校要,能要多少算多少,
                       然后再到林家村医院和中医院要,  
                            孩子毕竟是死在中医院,问中医院多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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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 21:52:0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sdzczjg无鸟之树 发表于 2015-6-2 21:52
人命关天。不管怎么说,走进校门的学生是在校园里出事的,校方难脱干系。事情既然己经发生了,就应该真诚地 ...





      应该起诉中医院,
                       我记得几年前中医院的广告口号是“急救拨打120,安全健康有保证”
        
                         可是孩子死在中医院里,说明广告虚假
                          中医院  得赔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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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 23: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大队长 发表于 2015-6-2 21:58
死在中医院, 也算是进了中医院的门了
                  是不是中医院  ...

人家不是为了钱,没看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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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白,那是为了啥?  发表于 2015-6-4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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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 23:46: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大队长 发表于 2015-6-2 21:58
死在中医院, 也算是进了中医院的门了
                  是不是中医院  ...

学校不打120学生能进中医院吗?学生在学校不出事能在中医院死亡吗?作为涉事方面向媒体大众,说辞和顺些,亲切点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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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4 00:11: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大队长 发表于 2015-6-3 21:52
      应该起诉中医院,
                       我记得几年前中医院的广告口号是“急救 ...

我不知道您是中国少年先锋队大队长还是日本宪兵队大队长,前者幼稚无知,后者嫌中国人死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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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4 00:43: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有事实为证 发表于 2015-6-3 11:24
照您这么说,在超市里死了超市要赔,工商局要赔;在马路上死了,公路局要赔。。。

请您不要偷换概念,一个未成年学生死在体育课上,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与超市、马路不存在可比性。就象如果您的女儿这样了,您是否还会说这样的话一样。有点人身攻击的意味,绝非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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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4 06:42:0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因该妥善解决,毕竟人命关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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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4 07:46:2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既不要委曲求全,也不要含粪喷人。捏个老师、捏个班级丶捏个学校摊上这样的事,也真是倒霉透顶了。同情捏个老师、班级孩子、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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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4 07:53:1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ddba 发表于 2015-6-3 05:26
孩子先天性心脏病。很早以前,家长自己曾经发帖子讲过。

如果是像网友说的那样属先天遗传性的,那花季孩子是毁在了遗传?还是毁在了学校?还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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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4 09:30:1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大队长 发表于 2015-6-2 21:58
死在中医院, 也算是进了中医院的门了
                  是不是中医院  ...

为什么要医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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