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看你还能哭泣多久?想必法院快判决了,害怕了?把自己的亲娘赶出去,害怕天打五雷轰了吧?你那个贵丈夫,是不是虐待丈母娘,害怕市委巡视组巡查?连自己的亲娘都不赡养的狗东西,有什么脸面在网上屁话?你不怕事情闹大,我还不怕呢,我就坚持正义,怎么了?我还不信这个邪了,反正我就是个一介草民,我不把你们那些伎俩和家底翻翻晒晒,我还不算是正义网民了。 反驳一:恶人先告状,才狗急跳墙。一起正常民事官司,想发动网络水军,企图制造舆论,干饶司法机关审判,其阴谋昭然若揭。是谁在网上先散步虚假言论?相信网民一眼看穿,每天让人家的帖子置顶,放在首页;把人家几年前的旧帖子翻出来,重新发帖。就是想在网络上制造事端,唯恐天下不乱。同样,人家也会对你保留侵害名誉起诉权的。 反驳二:拿她女婿说是。请问各位亲爱的网友,谁没有自己的母亲呢?母亲含辛茹苦把我们养大,老人家的生育养育之恩,我们终生难报。母亲,是我们一生最大的牵挂。可是,这个哭泣的城市的所作所为却令我们心寒。老人只有一个女儿,为了达到自己的额外贪利,把自己的亲娘赶出去,不让在潍坊她家居住,逼迫她老人家到福利院住,逼迫她回诸城,以此向世人展示老人“有家难归”、“居无定所”。这种伤天害理的行为令人发指!大家想想,老人的女婿是个副县级的干部啊,是个大人物了。大家再想一想,这个狗屁领导坐在主席台上人模狗样的讲话时,她的丈母娘被他赶出去了,不准在他家居住了。这叫什么官德? 反驳三:丈母娘和女婿是社会关系。亏你还好意思说出口,你以为网民朋友和你一样弱智?你说的太好了,说什么连坐。不是。你知道不?丈母娘和女婿不仅是社会关系,更是主要社会关系,说到底,是你们的亲人啊。老人如果早知道这个女婿是个踹皮,她能不自己唯一的一个宝贝女儿许配给他吗?古人说“德不厚者不可使民”,对于今天来说,可谓之“德不厚者不可为官”。 良好的官德是德政的基础,而德政则是良好官德的体现,其核心内容就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就是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一句话,就是践行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最好自己想想优劣,明白人都知道。 反驳四:房子早建成没同步回迁。这是个基本常识。根据协议,建设单位早早建成,这正是本着对业户高度负责的态度,履行了合同义务。但是,根据协议规定,只有全部业户在最终选房协议上签字确认并承诺限期搬出后,才能搬迁新房入住。由于一部分业户不在此居住,需要多方联系(包括这位老人在潍坊居住)。直到2013年,全部回迁完毕,喜迁新居。其旧楼房得以拆除。但这位老人却中途毁约,拒不搬迁,至今拖延了四年,导致旧楼还在,没法拆除。这还不是四年,相当于这座危楼存在了五年。大家想想,由于这位老人的女儿死死阻拦,拒不履行协议,邻居家都搬过去快一年了,由于她的阻挠,旧楼不能拆,人家建设单位也是人,凭什么她一人遮天霸占不放?想钱想疯了。 反驳五:养儿防老,不让老人受骗。哎呀,你真好意思张开这张嘴。我想,老人的心情就你们全家不了解。老人不想被你们拿来当“挡箭牌”了,想着按照原来协议,解决就行。你们呢?在幕后指使,使出无耻的手段和伎俩,把自己的亲娘赶出去,不准在家居住,赶回诸城住自己的危楼。你有良心吗?你良心让狗吃了?你娘就你自己一个闺女,养了你这样的女儿这样能防老?丢人! 反驳六:不承认自己砸房。装什么清高?发什么假的毒誓?你不敢承认砸房不要紧,你别栽赃,祸害别人。你自己的帖子难道看不见,不是有网友回复几个小孩子玩耍砸的嘛?难道你就把小孩起诉不成?你别满口喷粪。不是人家建设单位咋砸的,你偏偏无理争三分,这样的卑鄙小人,谁敢相信你? 你不仅受到道德的拷问,司法的审判毕竟鞭挞你的恶行! 还有鞠家村、退休老头、灰太狼88、疙瘩汤等网友,歇歇吧,喝个水吧,这样子不感到有点累?法院都快判了,你们在这里叽咕叽咕有啥意思?留点时间,干点别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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