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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网事评说

【院方已回复处理意见】关于某网友去带环被骂“不要脸”帖子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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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9 14:06:1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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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9 14: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看了妇保院对这个医生的处理,怎么心里有一点替她伤心呢,觉得她有点可怜,心里只有对患者的不满。本来这个患者也许是被人骂了,但看她写的帖子,一点也不是善茬,看这个人的写的帖子,在生活中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再就是信息港这次用水军让帖子这样火,直接是丢信息港的脸,难道我们的诸城信息港要成为水军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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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9 14:36:0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不该发生的故事,还就成了一个事故。
如果故事的结局是信息港促成的,
你说,是不是有点异样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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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勋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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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9 14:56:0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医院工作人员做错了,人家承认错误就行了。得饶人处且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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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送“福”

发表于 2013-12-9 15:10: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
网事评论 发表于 2013-12-9 14:18
看了妇保院对这个医生的处理,怎么心里有一点替她伤心呢,觉得她有点可怜,心里只有对患者的不满。本来这个 ...

是啊,工作真难啊,遇到这类人,就更要小心了,就像遇到疯狗一样,趁早躲开,被咬一口毒深入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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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勋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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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9 15: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妇幼保健 发表于 2013-12-9 09:38
实名认证,正在办理中~谢谢

支持妇保院正面回答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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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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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送“福”

发表于 2013-12-9 15: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孩儿们,妇幼老儿已不敢应战,鸣锣收兵,悟空一声令下,众猴儿纷纷匍匐在地化作毫毛,顷刻间回到悟空身上,悟空得意忘形趾高气昂踏步回到花果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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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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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9 16:03:2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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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9 16: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刚开始看帖子给我的印象是:
护士确实该爆料,该道歉!到最后给我的感觉确是风向变了,这个护士碰到这样的胡搅蛮缠之人,真是倒了八辈子楣!
错了就是错了,护士长已经出面道歉了,这就可以了,得饶人处且饶人,谁还没有个心情低落的时候,就是话说错了,你还想一棍子把人打死啊!
再就是这个院长,我看了处罚措施,确实有点狠!借用诸城话说:“别人拾到不了,拾到这几个小护士是一捏鼻子”。
息事宁人吧!
对任何的处罚,不要单纯靠以讹传讹来衡量,应调查清楚,视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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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9 16:48:0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这件事性质恶劣,服务行业居然能开口骂人,去是交钱接受服务的,不是去挨骂的,如果这次不对护士进行深刻教育,那么有第一次就会有第2次,关于得理不饶人的说法也欠妥,当事人护士没直接道歉吧?如果当事人护士直接向该女士道歉的话相信也会接受,护士长道歉只能算是院方态度,当事人护士不一定情愿护士长道歉,不接受也在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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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言极是,应该将那个护士活剥皮。  发表于 2013-12-9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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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9 17:46:5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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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9 18:34:3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齐鲁证券鞠家增 发表于 2013-12-9 17:46
感觉妇保院处理的结果有点严重,不能因为帖子在网上被水军灌的置顶就这样处罚自己的员工,员工即便是错 ...

说的有道理啊!不能顾此失彼啊!要完善规范制度,用制度管理企业,用制度管人才对,不能有网贴就过分的处理当事人!作为负责人你既对单位负责,又要对单位职工负责,搞好社会与单位的关系,我觉得是管理上出了问题应该处分的是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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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9 19: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l理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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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9 22:29:2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妇幼保健 发表于 2013-12-9 08:38
经过院方调查及核实,现回复如下:
1、        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严肃地批评教育;
2、        责令其写出书面检讨;

经过院方调查及核实,现回复如下:
1、        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严肃地批评教育;
2、        责令其写出书面检讨;
3、        全院例会通报批评;
4、        扣发当月工资;
另需要说明的几点:
1、        事件当天,相关科室加班完成了楼主的手术。
2、        正如楼主所说,事件发生后,医院很十分重视,线下通过各方面关系(包括楼主所说的在我院工作的同学、朋友)与楼主沟通,希望得到谅解,消除影响,但都被楼主拒绝,并不是医院对此事置之不理。
3、        我院随时欢迎广大市民及网民的监督,随时接受来自各方的意见建议,投诉、监督电话:6212143

看到院方的处理意见有些不妥,
1、根据《劳动法》规定,
其中第四条是不妥的!
护士本来发工资就不多,
院方“扣发当月工资”,
你不叫人家活啦?
党纪或行政处罚也没有这么厉害!
至少要发点生活费吧?
我建议你们还是不罚工资,
罚一个月或一个季度的奖金!
2、我感觉护士没有错,
关键是她的上司没有管理教育好,
导致事件的发生!
应该她的上司在全院通报批评,
同时扣罚奖金!
达到教育本人,
警示一片的效果!
这才是治本的关键!
另外,
你们到学校强制体检,
大多数家长很反感,
说到家就是接学校的权利,
来赚取家长的钱,
真是没有意思!
盖大楼没有钱,
也不能这样摊派式的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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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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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9 23: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网事评论 发表于 2013-12-9 14:18
看了妇保院对这个医生的处理,怎么心里有一点替她伤心呢,觉得她有点可怜,心里只有对患者的不满。本来这个 ...

妇保院及时处理是对的,
此类事件为什么在中医院没有?
为什么在人民医院没有?
按百人职工发生率来说,
市人民医院还是不错的!
对医院的要求,
我们不要求和商业一样,
笑露四颗牙的服务!
关键是领导没有教育好员工!
我一朋友在人民医院当护士,
护士长告知:
当遇见脾气暴躁的患者、家属时,
决不能说患者和家属的不是!
有问题找护士长反映解决!
护士长解决不了,
由院值班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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