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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哭泣的城市

警民鱼水情深,盼望诸城公安早日将砸毁中天置业公司如意花园业主房屋的暴徒绳之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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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 06:52:5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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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 13: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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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 16:00:4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问题的症结是:“老人127平方的大房子,被开发商换成了86平方的小房子”,这是个伪命题,是被“哭泣的城市”偷换了概念。从这个伪命题看,开发商真是该死,这如同抢劫。但如果你了解背后的事实,这个问题就不成问题了。即不管你入住了86平方还是127平方的新房,扣除你原来的旧房面积,多出来的面积,你要花钱买。这个置换方式,是在旧楼开发前双方协商好的。所以,上面的伪命题,真实情况应该这样理解:你买了一处86平方的房子,待了一段时间,你又不想要了,想换成127平方的房子,可是你晚了,开发商没有这个房型了,你就闹开了。其实对开发商来说,你要86的还是127的,对他们来说没有损失。至于他们现在无法给你换过来,是因为他们没有房源了。这也不存在你的大房子被人用小房子换了的问题,因为人家住大房子是人家花钱买的,与你无关。
      “哭泣的城市”,你这点本不成问题的一己之私,浪费了热心网友多少精力,为你奔走呼号。可最后戳破这个泡,原来是这么不值一提的件事。
    至于我是谁,“哭泣的城市”猜错了,我不是开发商的,不是公检法的,我和那位房子出问题的老人一样,中学教师。只是不在一个单位,不认识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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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 16: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北京
守望家园 发表于 2014-10-1 16:00
问题的症结是:“老人127平方的大房子,被开发商换成了86平方的小房子”,这是个伪命题,是被“哭泣 ...

在这里我不是第一次回复你的帖子,应该是第三次,所以说,我知道你是谁。虽然你在这里三番五次的替开发商开脱,替开发商隐瞒实情,帮开法商欺压百姓,鱼肉乡里。但我想还不止这些吧。你的背后有着更加不可告人的目的,俗话说得好:“吃人嘴短,拿人家的手短”,吃了人家的拿了人家的,就得出来替人消灾。前几天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你不敢露头,现在你觉得风头过了,就又想出来出出风头,讨个头彩,好让主子赏你块肉吃。          既然你来了,我倒想问问你,那就是非法拆迁这个事,开发商在开发每一块土地前,首先要取得土地、规划、住建局等政府部门5大批复文件。最后在你那里办《拆迁证》,而中天至今还没有办理。这件事从一开始你就是知道的吧。也就是说他没有开发这块土地的资格。现在这块地是国家的,房是老人的。将来土地经过招挂拍,还不一定是哪家开发商开发。这些都应该是实话吧?。你说开发商在这种情况下欺骗老人签的这份协议还有法律约束力吗?你说开发商有权和老人签这份协议吗?就是在这样一种情况下,他们隐实情,欺骗老人签署了协议,并且还将老人的大房换成了小房。老人发现房屋被调换后,立即通知开发商对协议提出异议,但开发商置之不理,虽然老人几经交涉,开发商确一意孤行,断水断电,派出工程队进行拆迁,将老人强行驱离。要不是两次打110,恐怕这座破楼早就不存在了。当时,他们孤儿寡母找到你,让你们主持公道,你在明知开发商违法拆迁的情况下,你是怎么做的,你的所作所为,现仍历历在目。忍而不发,不等于软弱可欺!看看那座破楼吧,那就是他们非法拆迁的罪证。看看那无家可归的老人吧,有多少人可怜他,老了老了却遭此横祸。我想问你这是不是非法拆迁?他又有什么权利在没有取得开发资格情况子啊肆意进行拆迁。难道他们不知道公民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难道他们不知道这是在犯罪。
        今天,你又跳出来,大谈拆迁符合程序,老人就应该是86的房子,言外之意就是说,老人是在无理取闹。这使得我不得不重新审视你过去发过的帖子,真可谓“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到现在你还想替开发商隐瞒违法开发的事实,拿一些程序化的东西来骗人。开发商违法拆迁以是事实,你是不是也怕了。怕这次真是惹火烧身,急急忙忙跑出来,搅混水。你办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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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送“福”

发表于 2014-10-2 07:46:4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北京
灰太狼88 发表于 2014-10-1 16:08
在这里我不是第一次回复你的帖子,应该是第三次,所以说,我知道你是谁。虽然你在这里三番五次的替开发商 ...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任凭他们怎么狡辩,事实就是事实,等着法院宣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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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 08:07:0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北京
“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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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 08:47:4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朗朗乾坤啊 发表于 2014-10-2 08:07
“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

还是你厉害。{: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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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 08:48:1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朗朗乾坤啊 发表于 2014-10-2 08:07
“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

还是你厉害。{: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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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 09:43:2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守望家园 发表于 2014-10-1 16:00
问题的症结是:“老人127平方的大房子,被开发商换成了86平方的小房子”,这是个伪命题,是被“哭泣 ...

有的人看来是不见棺材不落泪,不揭他的老底很难受是吧?从哪里找来了这么一群既没有素质,有没有水平的痞子在这里胡搅蛮缠?
我可以很负责人你告诉大家,老体委那两座宿舍楼实数非法拆迁。

1  三次开庭,开发商拿不出《拆迁证》,没有办理任何拆迁手续,《违法拆迁》是犯法犯罪的?
2 三次开庭,开发商也拿不出《拆迁安置方案》来,老人到底住哪个房?到现在不知道。
3 在没有安置好老人的情况下,就暴力断电,断水,砸楼。这不是土匪是什么?
4 在明明知道自己的违法的情况下,还把73岁的老人告上法庭。法院是你开的吗?
73岁的老人新房被骗,老房被砸,背着氧气袋被你们逼上法庭,谁的娘谁心疼,女儿为老母亲维权,找回属于自己的东西,有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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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 14:02:3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北京
  房地产是激化社会矛盾的最主要罪魁祸首
    中国的经济增长如果长期建立在房地产业上,就相当于将国家经济大厦盖在沙滩上,将国家政权建立在楼阁上之上,岌岌可危!
    房地产是激化社会矛盾的最主要罪魁祸首!群体性事件之多,说明社会矛盾极其尖锐,对这样的罪魁祸首,中央政府已经举起屠刀!
    其次的人口红利因素、影响消费增长等等因素都将在未来10年内显现,中央政府的将逐步收紧房地产头上的套子。
    影响国家政权稳定这一条就已经决定房地产没有好果子吃!过去20年地产商风光无限都没关系,赚钱也没关系,和地方政府勾结也没关系,但是如果影响了中国社会的中长期稳定发展和国家执政党的根基,得到的结果只能是杀无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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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 15:04:0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北京
依照国家规定拆迁人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一)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二)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四) 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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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 15:08:0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守望家园 发表于 2014-10-1 16:00
问题的症结是:“老人127平方的大房子,被开发商换成了86平方的小房子”,这是个伪命题,是被“哭泣 ...

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任何狡辩也掩盖不了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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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 18:06:3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北京
德国,起初他们追杀Communist主义者,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Communist主义者;

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

后来他们追杀工会会员,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会员;

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新教教徒;

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却再也没有人站出来为我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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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 19:51:5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北京
落魄书生 发表于 2014-10-2 18:06
德国,起初他们追杀Communist主义者,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Communist主义者;

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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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 21:51:2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哭泣的城市”:
      希望大家不要打口水仗了,咱们理性地回顾一下事实,让事实说话吧。
      在这件争论激烈的回迁纠纷中,有一句话非常重要,即双方在旧楼开发前达成的协议中提到,业主回迁时,入住的新房可以选面积大小不同的房型,只是要按照“同等面积置换、多余面积找差”的原则执行。
      也就是说,如果你的旧房是60多个平方或70多个平方的(体育局这两栋老楼的大小房型都比新楼房型小),回迁时你可以要86个平方的房子,也可以要127个平方的房子,只是多出的面积要花钱买。
      开发商可能原则上要求小房型置换86平方的,较大房型置换127平方的。而老人旧楼可能是大房型(但也不会超过86个平方),应置换127平方的。但在房源不够而老人也签字同意的情况下,老人置换了个86平方的。
      如果事实是这样,开发商有错误,但不是原则性的错误。因为不管你入住的是86127平方的新房,都比你的旧房面积大,而比旧房多出的平方是要交钱的,86平方的少交,127平方的多交,很公平啊,这不存在欺骗的问题。况且老人已在置换86平方的协议上签字了,就应该按协议办。至于老人为什么在协议上签字,你理解为老人糊涂也罢,理解为老人为省两个钱也行,反正大房型找差的钱多,小房型找差的钱少,都不吃亏。
      后来,老人的女儿想叫老人多掏俩钱弄个大房,反正老人百年后房子她继承,为什么不弄个大的。可你既然有这样的想法,早说话啊,拖这么长的时间,所有业主都选了房入住了,你再出来改协议,开发商到哪里去给你弄房子,而你又不能到其它小区选房。
      不管你入住86平方还是127平方的房子,只是你多交钱少交钱的问题,开发商没骗你,你也没吃亏。其实开发商愿意你要个127平方的大房子,开发商多卖出的平方可以多赚钱,只是在这个小区他们没有大房型的房子了。
这么简单的问题,你至于沸沸扬扬地弄这么大的动静,真不值得。
      当然,你可能算了这么一笔账:你如果住了127平方的大房子,你可能比旧房多出50多个平方,按“同等面积置换、多余面积找差”的原则,你愿意交钱,但按那个时候的房价,比现在便宜多了。你可能耿耿于怀在这点差价上。当然,这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但也不至于闹到这程度,全体业主都搬新楼了,你还拖着老人当钉子户,既折腾了老人,又让人家企业无法施工,这对大家都不好。
      如果你同意,我当个和事老好不好。你们两边都让一让,按下面的要求处理这件事:
       1、你不当钉子户了,让他们把旧楼砸了,别耽误施工。
       2、开发商去法院撤诉,别让古稀老人再上法庭。
       3、你把对房子的诉求与开发商好好谈谈,让开发商给调剂一下房型;如本小区的确无房可调,能不能到该开发商开发的附近小区挑一套合适的楼房。当然还是本着“同等面积置换、多余面积找差”的原则,该交多少钱就交多少钱。
      如果能走到这一步,是皆大欢喜的局面。
      哭泣的城市,不管怎么说,你有意无意当了一回网络达人,炒起人气这么高的帖子,让诸城信息港的“城市社区”版块大大地火了一把。不过你也累了,在你最后一个帖子,向广大网民祝贺国庆节快乐时,已看出你的倦意。的确,你潍坊诸城两地跑,还要照顾老娘,还要应付官司,不容易。我的身份你已经知道了,和你母亲是同行,不愿意这件事再继续往下演化了,至少是为了老人的身心健康。让网络世界也安静安静吧。
      无论这个问题再出现什么波折,我到此为止,不再跟帖,不再点评了,因为我要说的话已说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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