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泣的城市”: 希望大家不要打口水仗了,咱们理性地回顾一下事实,让事实说话吧。 在这件争论激烈的回迁纠纷中,有一句话非常重要,即双方在旧楼开发前达成的协议中提到,业主回迁时,入住的新房可以选面积大小不同的房型,只是要按照“同等面积置换、多余面积找差”的原则执行。 也就是说,如果你的旧房是60多个平方或70多个平方的(体育局这两栋老楼的大小房型都比新楼房型小),回迁时你可以要86个平方的房子,也可以要127个平方的房子,只是多出的面积要花钱买。 开发商可能原则上要求小房型置换86平方的,较大房型置换127平方的。而老人旧楼可能是大房型(但也不会超过86个平方),应置换127平方的。但在房源不够而老人也签字同意的情况下,老人置换了个86平方的。 如果事实是这样,开发商有错误,但不是原则性的错误。因为不管你入住的是86或127平方的新房,都比你的旧房面积大,而比旧房多出的平方是要交钱的,86平方的少交,127平方的多交,很公平啊,这不存在欺骗的问题。况且老人已在置换86平方的协议上签字了,就应该按协议办。至于老人为什么在协议上签字,你理解为老人糊涂也罢,理解为老人为省两个钱也行,反正大房型找差的钱多,小房型找差的钱少,都不吃亏。 后来,老人的女儿想叫老人多掏俩钱弄个大房,反正老人百年后房子她继承,为什么不弄个大的。可你既然有这样的想法,早说话啊,拖这么长的时间,所有业主都选了房入住了,你再出来改协议,开发商到哪里去给你弄房子,而你又不能到其它小区选房。 不管你入住86平方还是127平方的房子,只是你多交钱少交钱的问题,开发商没骗你,你也没吃亏。其实开发商愿意你要个127平方的大房子,开发商多卖出的平方可以多赚钱,只是在这个小区他们没有大房型的房子了。 这么简单的问题,你至于沸沸扬扬地弄这么大的动静,真不值得。 当然,你可能算了这么一笔账:你如果住了127平方的大房子,你可能比旧房多出50多个平方,按“同等面积置换、多余面积找差”的原则,你愿意交钱,但按那个时候的房价,比现在便宜多了。你可能耿耿于怀在这点差价上。当然,这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但也不至于闹到这程度,全体业主都搬新楼了,你还拖着老人当钉子户,既折腾了老人,又让人家企业无法施工,这对大家都不好。 如果你同意,我当个和事老好不好。你们两边都让一让,按下面的要求处理这件事: 1、你不当钉子户了,让他们把旧楼砸了,别耽误施工。 2、开发商去法院撤诉,别让古稀老人再上法庭。 3、你把对房子的诉求与开发商好好谈谈,让开发商给调剂一下房型;如本小区的确无房可调,能不能到该开发商开发的附近小区挑一套合适的楼房。当然还是本着“同等面积置换、多余面积找差”的原则,该交多少钱就交多少钱。 如果能走到这一步,是皆大欢喜的局面。 哭泣的城市,不管怎么说,你有意无意当了一回网络达人,炒起人气这么高的帖子,让诸城信息港的“城市社区”版块大大地火了一把。不过你也累了,在你最后一个帖子,向广大网民祝贺国庆节快乐时,已看出你的倦意。的确,你潍坊诸城两地跑,还要照顾老娘,还要应付官司,不容易。我的身份你已经知道了,和你母亲是同行,不愿意这件事再继续往下演化了,至少是为了老人的身心健康。让网络世界也安静安静吧。 无论这个问题再出现什么波折,我到此为止,不再跟帖,不再点评了,因为我要说的话已说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