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来得及理你,看把你嚣张的,你可是真能胡说八道,混淆视听。 编了近两个月,就编了这么些漏洞百出的谎言?一看就是个奴才,不是主子,是不是作大了没法向主子交待了,又想撇清自己,只好出来乱突突,劝你还是不要为你主子惹事了。 “正义感”这个词你也配用?。事已至此,不想再与你们胡搅蛮缠。楼主絮絮叨叨说了这么些,不过就是将以前的跟帖汇总了一下,然后再加入对老人孩子信口雌黄的人身攻击损害其名誉之辞。所以告知楼主,我们将保留对你的起诉权,你要是个人就千万不要隐藏你的IP。 你在帖子中对我们的种种控诉,在你帖中提到的两个热帖中都已有明确的体现,请不明真相的网友细读帖子,在此就不再一一论述了。
对于楼主的言论,我只阐述以下几点:
第一,这是狗急跳墙的典型表现。帖子通篇都是胡说八道、黑白颠倒、避重就轻、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谎言,目的就是混淆黑白,继续掩盖兽行。在网友们都已了解实情的情况下,你们再撒这些谎有什么用,那么振振有词在法庭上怎么出示不出任何证据?是不是觉得法庭上胡说八道要负法律责任,而网络上就可以不负责任的信口雌黄、反正即使网友们知道了也不能怎么样你们?当别人是空气吗
第二,没理了,又想拿人女婿说事,不要脸到何种程度,你们使劲表演,网友们才会更真切地看透你们的丑恶嘴脸。党教导党的领导干部要“为民、务实、清廉”,并没有说党的干部就可以不要自己的人权,可以任人宰割。再说了,就是夫妻,双方也都有自己的人权,各自有自己的行为权利和话语权,谁也不能干涉、剥夺对方的权利。此事的当事人是老人,楼主拿与此事不相干的人家女婿说事这是赤裸裸的威胁,要是人家女婿没有职务你还会拿他说事吗?显然不会。
第三,丈母娘与女婿是社会关系,你们就是想连坐也扯不上关系,何况共产党是不讲连坐的。你们省省吧。再说了,业主是老人,你拿一个社会关系说的什么事?在这里提一个不相干的人,其卑鄙用心昭然若揭。 第四,楼主帖子中说:“新回迁安置楼2009年圆满建造完成 ”,因老人未按时搬迁导致“原体育局旧楼已经拖延了四年没有搬迁”,我们就问了既然2009年就能搬迁,而且有的业主2011年就分好了房子,为什么直到2013年4月才通知老人回来“弄房”?这不正证明了你们剥夺老人知情权、选择权的说法吗?你说四年没有搬迁是因为老人不搬造成的,老人2013年4月11日才被骗在你们早已拟定好的所谓协议上按的手印,楼上其他业主搬走是在2013年11月到12月初,现在是2014年9月份,你这个四年是怎么算出来的?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说什么选房、签协议老人都到场了,简直是睁眼说瞎话,到2013年4月11日前,老人没接到开发人员任何信息,也没有人与其接洽,这到场选房的说法从何说起? 第五,“养儿防老”,老人的孩子在得知自己的老娘被骗后为其呼吁是天经地义的,你们倒是想人家孩子一声不吭,那就怎么作也没顾忌了,人家孩子为自己的亲娘说句话,你们是扑上来就咬,幸亏不是吓大的,要不真得吓死个人了。 再说了,你把该项目没有按时完成的责任全推到老人身上,那么你解释一下,那么多业主到市信访办投诉(这都是有据可查的)你又怎么解释,你不会说那些人都是是老人指使去上访的吧? 第六,老人辛辛苦苦一辈子挣下的房子被些禽兽砸得是面目全非,老人就是要回诸城看着自己的房子,没有遂了你们将老人逼走的目的,心里不舒坦了,又污蔑人家孩子把老人赶走,真是什么人什么心,这种禽兽行为你们想得出,我们可做不出,想想都龌龊。 还说房子是我们自己砸的,亏你们张开张臭嘴。 “谁砸的老人的房子谁死全家,断子绝孙!”,我就是这么对天起誓,你们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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