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9158246 发表于 2011-12-20 16:11
人设局您好!我想问下省内异地就医,新农合能报销吗?该到那个部门报销,需要那些材料?
新农合目前由卫生部门管理,这是我搜到的新农合实施办法,你可参考。
诸城市二0一一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发{2009}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精神,根据潍坊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11年新型合作医疗补偿方案调整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参合农民医药费用报销程序 一 、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住院费用,先由患者垫付,出院结算后持<诸城市新型农村合作医证》、身份证、户口本、住院病历首页、费用清单和收费单据在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窗口报销。 二 、经批准(人民医院、中医院)上转到外地三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费用,先由患者垫付,出院结算后持病情转诊证明(转诊单)、身份证、户口本、《诸城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费用清单和收费单据在出具病情转诊证明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窗口报销。 参合农民医药费用补偿标准 (一)镇街(一级医院)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补偿标准:不设起付线,补偿比40%,封顶线为200元;住院补偿标准:起付线100元,补偿比85%; (二)县级(二级医院)定点医疗机构的补偿标准:门诊费用不予补偿,住院费用起付线为400元,401-5000元段补偿比65%; 5001-10000元段补偿比75%;10001元以上部分补偿比85%;累计分段报销。 (三)经批准转诊到外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补偿标准:起付线为1000元,补偿比50%; (四)孕产妇住院正常分娩,每人次定额补助300元; (五)每人每年补偿封顶线10万元; (六)在外地经商、务工、探亲、上学的参合农民在外地就医:门诊费用不予补偿,发生的住院费用,凭有关证明按我市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补偿标准予以补偿,回户口所在地报销。 咨询电话:6357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