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姊妹五个,就一个折腾,图什么,我大体知道情况,那个隋发莲就第一天给你娘挂了针,后面都是他男人给打的,再说后面到医院打了近半个月治疗才去世,人家卫生局调解你不同意,闲少了,只有按照处罚。你老的去世好长时间,都火花了,还报案,证据哪里有。还是小清一下吧,你得生活你还有家庭,不要天天由于这个方面而影响了家庭和自己的进步啊 对于这为网友所说的几个问题确实存在,但是都有违于事实。我作为案件的当事人可以告诉你事实,不管你处于什么目的。 第一;你姊妹五个,就一个折腾,图什么, 当事方;我姊妹五个都签名追究王清河、隋发莲的责任,我就要法律的最后认定。(因王清河、隋发莲拒不承担一切责任)。 第二;我大体知道情况,那个隋发莲就第一天给你娘挂了针,后面都是他男人给打的。 当事方;本案件中我有三项证据证明是隋发莲治疗的,其中有一项是录音。母亲去世后隋发莲到过我家安慰我父亲,再次是王清河不承认事实(两个月后)我和姐姐到王清河家和隋发莲交涉的录音。王清河电话;15963650089(可以询问是否真实) 第三;再说后面到医院打了近半个月治疗才去世, 当事方;到人民医院是救治18天,入院各项结果都是事实,入院病例记载;急性肝衰竭,药物性肝损伤。诸城市人民医院的张毅院长兼主治医师给治疗的,张毅院长入院后就多次口头告诉我病危通知。母亲去世后张毅院长谈过病理分析,我也有录音;张毅院长说;各项化验结果表明是药物导致的肝衰,他(王清河、隋发莲)不承认是他的事。 第四;人家卫生局调解你不同意,闲少了,只有按照处罚 当事方;诸城市卫生局执法大队贾秀军大队长确实组织调解过一次,在昌城医院王清河被他的两个儿子架走,并说一分钱不赔。时至今日王清河也没做出任何赔偿,贾秀军电话;13791613658(可以询问是否是事实) 第五;你老的去世好长时间,都火花了,还报案,证据哪里有 当事方;是火化了,但并不是没有证据了。我报案是我有证据证明该案非法行医构成犯罪。只能说明你对该案件不懂。非法行医罪立案追诉标准;《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非法行医罪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非法行医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当事方;尽管卫生局“法律顾问”、王清河民事诉讼案件的代理律师李焕发违背事实谎言连篇及胡搅蛮缠做法都是法律所不认可的。虽然卫生局为黑诊所伪造证据执法犯法,公安局徇私枉法告诉我不要追究隋发莲的刑事责任,不敢接受事实证据拒不出具《不立案决定书》,阻止案件走法律程序。我也相信当地腐败执法官员确实存在有钱能使鬼推磨的做法,既然王清河、隋发莲不负一切责任我相信法律最后会给予我一个结果。对于案件的当事人我只想澄清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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