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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您的“诸城一中重大改制”的说法是不正确的。诸城一中按照《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诸城一中实施办学体制改革试点的批复》(潍政复[2015]51号)要求,在潍坊市普通高中中率先实行混合股份形式办学改革试点,公办学校性质不变。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文件精神和潍坊市政府批复中“实行混合股份形式办学。明确国有资产和引进的社会资产比例,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建立学校理事会等决策、执行、监督机构,形成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诸城一中吸引社会资金合作办学,学校实行混合股份形式办学,即产权国有、多元筹资、校长负责、自主办学,学校每年统招生数量不变,坚持“以增量改革”的规定,2015年诸城一中共招收300名高中民校生和200名初中民校生,真正满足了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提高了办学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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