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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长空闪电321

咨询小区内更换热力管道费用由谁承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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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7 14:49:3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黑糯米1 发表于 2014-10-24 13:42
市政府10月8日出台文件:小区改造费用40元/平方米,政府、供热企业、居民各承担三分之一,相关文件在正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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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7 14:55:1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黑糯米1 发表于 2014-10-26 07:49
您也好好看一看《条例》第十四条:新建住宅小区内的供热经营设施(包括供热管道、换热系统和用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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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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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7 20: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黑糯米1 发表于 2014-10-27 08:16
一次性购买后确实以后不应再交钱,但问题是诸城的小区供热存在如下问题:十几个热力公司的供暖区域是不断 ...

不管这么说,
市政局管热力公司,
没有管好就要付出代价的!
我们的一切游戏规则,
都应该在法律(条例)下运行!
中央最近开的会的核心,
就要依法治国、依法治党!
难道说有法不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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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8 21: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供热企业维护管理是有前提条件的,前提是供热设施由供热企业设计、 施工、建设,资金哪里来,供热经营设施的建设资金,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规定缴纳,专项用于供热经营设施的投资建设。问题是现在庭院管网全部由开发商建设,质量你们懂得,诸城居民小区建筑面积1000多万平方米,对这1000多万平方米进行维护、维修、改造,费用多少,一个企业承担不了,财政承担不了,居民不愿交,因为他们有的已交过多次,怎么办?对第一批商品房和建设质量差的小区存在的问题,以后会越来越多,如何处理确实是个问题,问题是改造的资金怎么办,因为不是一个亿二个亿能够解决的问题。  集中供热是公用事业,不是一个单位、一个部门能够管好的,问题得从根上控制。1、抓好供热设施建设质量,延长管道使用年限。管网(含小区内管网)和换热站设备由热源单位建设,并负责换热站的运行和供热设施的维护管理。2、由供热企业直供,对供热质量负责,对供热设施负责。3 、集中供热属公用事业,是不是政府也应该承担相应责任。4、新建设没几年的小区,供热设施出现问题,是否应该对开发企业追责,当地的开发企业还能找到,外地的开发商如何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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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9 06: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黑糯米1 发表于 2014-10-28 21:21
供热企业维护管理是有前提条件的,前提是供热设施由供热企业设计、 施工、建设,资金哪里来,由供热经 ...

以上仅代表个人观点,请勿拍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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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9 09: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黑糯米1 发表于 2014-10-24 13:42
市政府10月8日出台文件:小区改造费用40元/平方米,政府、供热企业、居民各承担三分之一,相关文件在正改造 ...

40元/平方米的改造费是怎么算出来了?能否公布一下?东坡小区这么多栋楼,按13.33元/平方米收取,你们得收多少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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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30 15: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我也看了一下供热条例,是有这些东西,但是供热条例是从2014年9月1日实施的,可不可以这么理解这个条例只管2014年9月1日之后竣工验收的房子呢,之前的小区硬往上边按不合适吧,纯属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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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31 09:36:2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龍舜心语 发表于 2014-10-30 15:13
我也看了一下供热条例,是有这些东西,但是供热条例是从2014年9月1日实施的,可不可以这么理解这个条例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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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31 09:44:5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黑糯米1 发表于 2014-10-28 21:21
供热企业维护管理是有前提条件的,前提是供热设施由供热企业设计、 施工、建设,资金哪里来,由供热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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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31 10:06:5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黑糯米1 发表于 2014-10-24 13:42
市政府10月8日出台文件:小区改造费用40元/平方米,政府、供热企业、居民各承担三分之一,相关文件在正改造 ...

应该不是市府文件,市府不会那么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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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31 19: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具说诸城目前只有热源直供热力公司——诸城永安热力才有改造资格,并且改造的质量好,以后由其接管后的维修费、、维护费由其承担,其它小热力公司即将取缔,由他们改造的小区如出现质量问题或维修费用,永安热力不承担。
-------什么意思?永安接管后,它就成了新的供热公司,新的供热公司要接管原来的热力公司,应该首先买断原来的热力公司的经营权,包括供热管道!永安热力公司不是应该“维修”管道,而是应该自己出资金建立新的管道才能它取得经营资格!要不请出去!更何况原先的管道本身就没有一家热力公司是全部使用自己的资金建立的,都是广大业户出资建造的。如今永安应该是首先补偿业户建立原先管道曾经出的资金,然后自己建立新的管道为广大业户提供服务!---自己不出资建立自己的网线反而让用户出资!强盗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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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31 20:07:3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计价格[2001]5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  
  近年来,各级政府针对住房建设领域收费混乱的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整顿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各地反映的情况看,住房建设收费过多,仍是当前影响住房建设和消费的一个突出问题,企业和群众意见很大。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加强房地产价格调控加快住房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发〔1998〕34号)精神,切实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者负担,加快住房建设和销售步伐,促进经济发展,经报请国务院批准,决定进一步开展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顿住房建设收费的范围和重点。整顿住房建设收费的范围,包括住房建设项目规划、立项、征地、建设、销售及使用全过程的各种收费。整顿的重点是,取消所有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设置的收费项目;取消虽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设置,但与现行产业政策、行政管理体制变化情况不相符合已失去合理性的收费项目及重复设置的收费项目。
  二、取消一批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各地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凡与本通知公布取消的收费项目(见附件)性质、内容相类似的,不论冠以何种名称,一律取消。同时,1999年财政部、国家计委在批复地方涉及企业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时,已明确规定到2000年底取消的收费项目,必须取消。除统一公布取消的及限期取消的收费项目外,其他涉及住房建设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各地也要进行逐项清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提出取消、保留、合并、降低收费标准的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报财政部、国家计委备案。 
  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价格部门要随即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手续,财政部门要及时收缴已发放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上述收费项目取消后,有关部门履行政府规定的行政管理职能所需必要的经费开支,由同级财政部门通过预算酌情予以安排。 
  三、整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凡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取消部分建设项目收费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收费管理的通知》(计价费〔1996〕2922号)颁布前,已按规定的审批权限批准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专项配套费的,由省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对各类专项配套费进行整顿,将其统一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取消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重复收取的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统一归并后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省级价格、财政部门根据近年来公用事业价格改革和调整情况,按照从严控制、逐步核减的原则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凡是未按规定审批权限批准征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或其他各类专项配套费,以及计价费〔1996〕2922号文件颁布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台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或其他专项配套费,一律取消。 
  四、合并部分收费项目,适当降低收费标准。已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地区,不得再征收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将现行“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和“工程劳动定额测定费”合并为“工程定额测定费”,收费标准按照建安工作量的0.4‰—1.4‰收取,西部地区建安工作量较小的城市最高不超过1.5‰。降低政府部门收取的征地管理费、房屋拆迁管理费、工程质量监督费、劳动合同鉴证费、建筑合同鉴证费、工程承包合同鉴证费,收费标准均按现行收费标准的70%计收,并由省级价格、财政部门逐项予以重新核定。按照从严控制住房建设收费的原则,改革白蚁防治费、地震安全性评价费、核设施环境影响评价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等收费项目的计费方式,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具体办法由国家计委、财政部另行制定。整顿规范住房交易服务收费。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房地产评估、委托拆迁服务等经营服务性收费要坚持自愿委托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的收费办法执行。 
  五、规范垄断企业价格行为。对住房开发建设过程中,经营燃气、自来水、电力、电话、有线或光缆电视(简称“两管三线”)等垄断企业的价格行为进行全面整顿。“两管三线”安装工程要打破垄断,引入竞争,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社会公开招标,自主选择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承担安装工程;所需设备材料由承担安装工程的单位自主或委托中介组织采购。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两管三线”材料费、安装工程费等相关价格的管理,规范垄断企业价格行为。严厉查处垄断企业强制推销商品和服务及强制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
  六、严格控制住房建设收费。为促进住房建设和消费,各地要采取切实措施将住房建设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占住房价格的比重控制在10%以内。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外,近期内不再出台新的涉及住房建设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保留的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不得提高。各地要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加强对住房建设收费的管理。 
  七、加强监督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组织价格、财政等有关部门对公布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收费标准进行检查。对不按规定取消收费、降低收费标准或变相继续收费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从严查处;对有关责任人,要按照《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国家计委、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贯彻落实本通知情况进行抽查。
  八、整顿住房建设收费,进一步规范住房价格构成,保持住房价格合理稳定,关系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住房消费,积极扩大内需政策的贯彻落实,对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商品化进程,促进住房建设健康发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反对腐败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应当从大局出发,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将贯彻落实本通知的情况,于2001年9月底前报国家计委、财政部。 
  附件:经国务院批准取消的涉及住房建设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国家计委
财 政 部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经国务院批准取消的涉及住房建设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房屋开发管理费
  房屋租赁管理费
  城建档案装具成本费
  城市卫生管理费
  建筑工程综合规划保证金
  城市绿化建设保证金
  临时占路保证金
  临时建筑保证金
  开发项目保证金
  经济适用住房税费减免保证金
  建安工程质量保修押金
  伐树工程费
  房产交易管理鉴证费
  工程造价审查费
  预制构件质量监督费
暖气集资费
  城市给水建设费
  新房进住手续费
  拆房手续费
  房屋兑换管理费
  公园建设费
  园林绿化管理费
  优质工程奖励基金
  合作建房管理费
  城市规划管理业务费
  勘察设计监督管理费
  征地安置不可预见费
  征地农业人口安置管理费
  使用外地劳动力单位管理费
  房地产抵押管理费
  建筑垃圾弃土倾倒管理费
  水表立表费
  房地产转让交易管理费
  房改商品房交易管理费
  外省施工企业调节金
  节水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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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 02: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永安接管后,它就成了新的供热公司,新的供热公司要接管原来的热力公司,应该首先买断原来的热力公司的经营权,包括供热管道!永安热力公司不是应该“维修”管道,而是应该自己出资金......

------同意!也就是说现在的永安只是维修维修别人已经安装好的供热管道供自己使用,这已经为你们节省了多少人民币呀!还好意思再向广大业主们收取维修费----你们要是接管供暖经营,就不能、不应该用别人已经铺好的管道,而是自己出资重新再建新的管道,这样就什么东西都属于你们自己的了。该建设该维修自己去捣鼓吧。别人不好插手你们的内部家务事。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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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3 15:54:5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三十四条: 用热分户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以外的供热经营设施的维修、养护、更新责任,由供热企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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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6 16:17: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广州
那就对验收人员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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