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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哭泣的城市

天下奇冤,我不就是不同意将老人该享受的大房换成小房,怎么就被人说成是不屑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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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 17:56:3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北京
whl620655 发表于 2014-10-1 12:07
相互松松口,高抬抬手也就过去了,都退一步相信两边和大伙们都累了,僵着也不是解问题的方法,还是坐下来坦 ...

现在是老人想退,也没有地方退了,都告到法院了,三次开庭,开发商均拿不出《拆迁安置方案》和《拆迁证》,这座楼实属非法拆迁。
让人不明白的是他们到现在还胡搅蛮缠,进行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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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 18:07:5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问题的症结是:“老人127平方的大房子,被开发商换成了86平方的小房子”,这是个伪命题,是被“哭泣的城市”偷换了概念。从这个伪命题看,开发商真是该死,这如同抢劫。但如果你了解背后的事实,这个问题就不成问题了。即不管你入住了86平方还是127平方的新房,扣除你原来的旧房面积,多出来的面积,你要花钱买。这个置换方式,是在旧楼开发前双方协商好的。所以,上面的伪命题,真实情况应该这样理解:你买了一处86平方的房子,待了一段时间,你又不想要了,想换成127平方的房子,可是你晚了,开发商没有这个房型了,你就闹开了。其实对开发商来说,你要86的还是127的,对他们来说没有损失。至于他们现在无法给你换过来,是因为他们没有房源了。这也不存在你的大房子被人用小房子换了的问题,因为人家住大房子是人家花钱买的,与你无关。
      “哭泣的城市”,你这点本不成问题的一己之私,浪费了热心网友多少精力,为你奔走呼号。可最后戳破这个泡,原来是这么不值一提的件事。
    至于我是谁,“哭泣的城市”猜错了,我不是开发商的,不是公检法的,我和那位房子出问题的老人一样,中学教师。只是不在一个单位,不认识罢了。
    广大网友们,你说这样的人,现在还在说这样的话,他到底还有没有一点点的人性。不悬崖勒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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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老师吗?如果你是老师,你会误人子弟的,一批孩子将会毁在你的手中,一群祖国的花朵将会被你摧残。  发表于 2014-10-1 21:18
现在是开发商还没有办理这块地的开发手续,这块地政府还没有进行招挂拍程序,他就更没有开发这块地资格。将来那个开发商开发,还没有定。土地是国家的。在这种情况下进行拆迁,是违法拆迁,所签协议无效  发表于 2014-10-1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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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 18: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北京
龙城毛哥哥 发表于 2014-10-1 18:07
问题的症结是:“老人127平方的大房子,被开发商换成了86平方的小房子”,这是个伪命题,是被“哭泣的城 ...

  有一个关键点你没有谈。想回避,但你们能回避的聊吗?那就是非法拆迁。开发商在开发每一块土地前,首先要取得土地、规划、住建局等政府部门5大批复文件。而中天至今还没有办理。也就是说他没有开发这块土地的资格。现在这块地是国家的,房是老人的。将来土地经过招挂拍,还不一定是哪家开发商开发。你说开发商在这种情况下欺骗老人签的这份协议还有法律约束力吗?你说开发商有权和老人签这份协议吗??就是在这样一种情况下,他们隐实情,欺骗老人签署了协议,并且还将老人的大房换成了小房。老人发现房屋被调换后,立即通知开发商对协议提出异议,但开发商置之不理,虽然老人几经交涉,开发商确一意孤行,派出工程队进行拆迁,要不是两次打110,恐怕这座破楼早就不存在了。看看那座破楼吧,那就是他们非法拆迁的罪证。看看那无家可归的老人吧,有多少人都可怜他,老了老了却造此横祸。我想问你这是不是非法拆迁?他又有什么权利在没有取得开发资格情况子啊肆意进行拆迁。难道他们不知道公民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难道他们不知道这是在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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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 18: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北京
龙城毛哥哥 发表于 2014-10-1 18:07
问题的症结是:“老人127平方的大房子,被开发商换成了86平方的小房子”,这是个伪命题,是被“哭泣的城 ...

  有一个关键点你没有谈。想回避,但你们能回避的聊吗?那就是非法拆迁。开发商在开发每一块土地前,首先要取得土地、规划、住建局等政府部门5大批复文件。而中天至今还没有办理。也就是说他没有开发这块土地的资格。现在这块地是国家的,房是老人的。将来土地经过招挂拍,还不一定是哪家开发商开发。你说开发商在这种情况下欺骗老人签的这份协议还有法律约束力吗?你说开发商有权和老人签这份协议吗??就是在这样一种情况下,他们隐实情,欺骗老人签署了协议,并且还将老人的大房换成了小房。老人发现房屋被调换后,立即通知开发商对协议提出异议,但开发商置之不理,虽然老人几经交涉,开发商确一意孤行,派出工程队进行拆迁,要不是两次打110,恐怕这座破楼早就不存在了。看看那座破楼吧,那就是他们非法拆迁的罪证。看看那无家可归的老人吧,有多少人都可怜他,老了老了却造此横祸。我想问你这是不是非法拆迁?他又有什么权利在没有取得开发资格情况子啊肆意进行拆迁。难道他们不知道公民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难道他们不知道这是在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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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 18:31:0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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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 19:46:1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祝楼主维权成功,即使不成功也要保重好自己的身体,将来好看它们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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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天底下还是好人多。  发表于 2014-10-1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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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 21:26:4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北京
阿拉贡 发表于 2014-10-1 19:46
祝楼主维权成功,即使不成功也要保重好自己的身体,将来好看它们的下场!

我替楼主谢谢你阿拉贡,你给了楼主勇气和力量,有你的支持和鼓励,相信官司一定能赢,我们一定支持楼主战斗到底,从古到今,胜利永远属于真理这一边。祝你全家幸福!平安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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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 08:38:3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北京

“正义网民”你的正义在哪里?嗑瓜子怎么嗑出你这么个臭虫来。我真想骂你个狗头喷血。你不顾事实真想,在这里胡说八道,在这里搞人身攻击,你他妈算个什么东西?

         你既然把自己标榜成正义的化身,那么请问,中天置业对这块地的开发所有手续都齐全吗?我在这里可以非常负责任的告诉你:中天置业对这块地的开发至今还没有办理任何的合法手续,现在已经开庭三次,中天置业都没有拿出过对这块地的开发的5个必要的开发文件。你竟然敢在这里大言不惭的隐瞒事实真相,造谣惑众,蒙骗广大网民,你是何居心。这是你说的第一个谎。
        再就是说合同是2009年签的,至今已经4年。哈哈,你回去好好看看,再在这里说话。我在这里再告诉你,合同是2013年4月10号签的。这是你说的第二个谎。
        你在这里说因老人阻挠,致使原体委34户没能及时回迁,你可真是睁着眼说瞎话,所有拆迁合同都是2013年4月10号签订,经过半年装修,当年10月底陆续回迁到位。不信你们都可以到如意花园去问一问,老人耽误谁搬迁。这是你说的第三个谎。
        你说楼房被砸是老人和他女儿在故意制造假现场,故意蒙蔽网民。你简直是在开国际玩笑。房子被砸时,房主2次打110出面制止,这些都是有据可查的。是如意花园广大住户可以作证的。事实是抹杀不了的。你的别有用心是不会得逞的。至于楼房得以站到现在,我们还真的感谢警察。这是你说的第4个谎。
         短短一篇文章,你就说了4个谎,可见你是一个什么的人。
         请问是谁在这里罔顾事实,干扰舆论。是谁谎话连篇,混淆视听。再明白不过。你就不要再在这里枉费心机了。我在这里可以告诉你,中天置业这次就是违法拆迁,这一点无需置疑。你如果不明白,建议你去问你们的律师。你也没有必要装作一个第三者,你是中天的,这个明眼人都能看的出来。你们律师在法庭上是代表你们公司,他所说的就不在这里赘述了。不是因为别的,只是想别给你们惹出更大的麻烦。别逼人太甚。关于人身攻击的事,你最好留点口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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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 09:03:5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问题的症结是:“老人127平方的大房子,被开发商换成了86平方的小房子”,这是个伪命题,是被“哭泣的城市”偷换了概念。从这个伪命题看,开发商真是该死,这如同抢劫。但如果你了解背后的事实,这个问题就不成问题了。即不管你入住了86平方还是127平方的新房,扣除你原来的旧房面积,多出来的面积,你要花钱买。这个置换方式,是在旧楼开发前双方协商好的。所以,上面的伪命题,真实情况应该这样理解:你买了一处86平方的房子,待了一段时间,你又不想要了,想换成127平方的房子,可是你晚了,开发商没有这个房型了,你就闹开了。其实对开发商来说,你要86的还是127的,对他们来说没有损失。至于他们现在无法给你换过来,是因为他们没有房源了。这也不存在你的大房子被人用小房子换了的问题,因为人家住大房子是人家花钱买的,与你无关。
      “哭泣的城市”,你这点本不成问题的一己之私,浪费了热心网友多少精力,为你奔走呼号。可最后戳破这个泡,原来是这么不值一提的件事。
    至于我是谁,“哭泣的城市”猜错了,我不是开发商的,不是公检法的,我和那位房子出问题的老人一样,中学教师。只是不在一个单位,不认识罢了。

   网友们,我也觉得这是问题的根本所在。某些人现在被戳着痛处了,又到处胡说八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人,真是想不明白,劝也劝不回来了,就让他掉进悬崖吧,彻底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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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简直就是胡说八道,法院3次开庭,你们的律师都拿不出对老体委家属院开发的政府批文,并且承认这些手续还没有办理。你所说的竞标所得土地,不包含这块。你就别在这里自欺欺人里。谎话重复100遍也还是谎话。  发表于 2014-10-2 09:11
你简直就是胡说八道,法院3次开庭,你们的律师都拿不出对老体委家属院开发的政府批文,并且承认这些手续还没有办理。你所说的竞标所得土地,不包含这块。你就别在这里自欺欺人里。谎话重复100遍也还是谎话。  发表于 2014-10-2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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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 09:31:5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有的人看来是不见棺材不落泪,不揭他的老底很难受是吧?从哪里找来了这么一群既没有素质,有没有水平的痞子在这里胡搅蛮缠?
我可以很负责人你告诉大家,老体委那两座宿舍楼实数非法拆迁。
1  三次开庭,开发商拿不出《拆迁证》,没有办理任何拆迁手续,《违法拆迁》是犯法犯罪的?
2 三次开庭,开发商也拿不出《拆迁安置方案》来,老人到底住哪个房?到现在不知道。
3 在没有安置好老人的情况下,就暴力断电,断水,砸楼。这不是土匪是什么?
4 在明明知道自己的违法的情况下,还把73岁的老人告上法庭。法院是你开的吗?
73岁的老人新房被骗,老房被砸,背着氧气袋被你们逼上法庭,谁的娘谁心疼,女儿为老母亲维权,找回属于自己的东西,有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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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 10:44:3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说来说去,无非是为了房子,早要到127的房子,也就没有什么非法拆迁的说法了。建议适可而止,双方坐下来谈是正理,各退一步海阔天空。建议别提什么非法拆迁了,如意花园那一大片手续缺不了,老体委两座小楼恐怕当时还是求着开发呢。再说了,小楼还没有拆,楞那里就是了,反正其他住户都搬了,让孤寡老人独自守着破楼中的一套旧房一辈子?这恐怕也不是子女的出发点吧。我是路过一观众,说点想法,无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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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开发商什么开发手续都没办,就想搞成既定事实,让政府招挂拍流于形式,让国有资产流失。可能吗?开发商进行商业开发是为了赚钱,业主争取自己的合法利益也无可厚非。  发表于 2014-10-2 10:59
现在开发商什么开发手续都没办,就想搞成既定事实,让政府招挂拍流于形式,让国有资产流失。可能吗?开发商进行商业开发是为了赚钱,业主争取自己的合法利益也无可厚非。  发表于 2014-10-2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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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 11:44:4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帅哥123 发表于 2014-10-2 10:44
说来说去,无非是为了房子,早要到127的房子,也就没有什么非法拆迁的说法了。建议适可而止,双方坐下来谈 ...

我是这么想的,就现在老体委那一点地皮,又是被如意花园包围着,何况还有这件算是或不算是“钉子户”事件还没有解决,绝对不可能有其他开发商去问津的,要么了中天开发,要么就是荒着。退一步对谁都有好处,还是还说好量为好,为的是解决问题,而不是置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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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 14: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帅哥123 发表于 2014-10-2 11:44
我是这么想的,就现在老体委那一点地皮,又是被如意花园包围着,何况还有这件算是或不算是“钉子户”事件 ...

这句话你应该去和开放商说,老人现在是无路可退,新房被骗,老房被砸,你还叫她往哪里退?把人都逼到这份上了,他们还在这里胡搅蛮缠,又来攻击人家的女儿你觉的合情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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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 14:27:3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北京
你看开发商有解决问题的态度吗?仗着自己有钱,以身试法,以势欺人,连一个70多岁的老人都不放过。事主本想和他们面对面解决问题,他们将事主骗到诸城却躲着不见,一纸诉状将老人告上法庭。开发商自己违法拆迁,违法在前,却不思悔改,一意孤行。事主本是好意,觉得是家乡企业,不想将事情闹大,私下解决也未尝不可,开发商却不管不顾,执意要这麽做,事主又有何办法,只有奉陪到底。你的帖子不无道理,但开发商能听得进去吗?既然开发商不差钱能拿出几千万为体委的老师们改善住房条件,何乐而不为呢?
   事主孤儿寡母,是弱者,任凭别人欺凌,哪还敢有自己的主张。风雨飘摇,走一步算一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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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 15:04:4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北京
依照国家规定拆迁人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一)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二)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四) 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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