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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赖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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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送“福”

发表于 2014-6-30 15:58: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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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蛋!哪个部门批准的?如果要收费可以,你找地皮盖一停车场,谁投资谁受益。你这样像土匪一样把公共空间划为己有,坐享其成,太不可思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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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送“福”宣传大使

发表于 2014-6-30 16:07:1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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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收费----然后返给主体实际拥有者多少个点。。

道听途说道听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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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力龙

发表于 2014-6-30 20:43:0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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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有一个良好的秩序,必须就得有人有专业的公司来规范。有人规范,必然就得收费,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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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送“福”2011苹安果

发表于 2014-6-30 20:51:4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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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6 14:49:57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网友朋友您好!
       诸城市龙城泊位服务有限公司是应城市静态交通行业的发展需要,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城区停车秩序管理,保障城区道路安全畅通,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公安机关监管,由物价局核价,根据《潍坊市停车管理办法》等规定成立的一家专业性停车服务公司。主要服务于城市的静态交通,为市民提供车辆看管等服务工作。同时提供安置志愿兵岗位以及承担其劳动保险70余名。公司所涉及的停车场管理职能,覆盖了整个诸城市区办公商务区、公共场所及高档、中档、住宅小区等领域的停车服务。公司以营造高品质服务来获取社会的认同和支持,凭借严谨及丰富的管理经验,公司将充分发挥自身的停车管理专业化优势,真诚服务于社会,创建停车管理的优质品牌。
      本公司负责停车场设施建设、日常管理、和场所维护等,并派出管理人员为您的个人财产保驾护航,承担停车期间相应的保险责任,根据物价部门核价标准,收取机动车辆停车费用(3元/辆)。
      诸城市龙城泊位公司的目标是力争做到为诸城的市民朋友门打造一个停的舒心,停的放心的停车环境。在此,期望得到广大网友及市民朋友门的理解与支持!
      为了更好的更方便的服务于市民,我公司制作了车辆看管年卡和半年卡。凭此卡可在本公司内所有停车场免费。欢迎广大车友朋友们咨询购买。
      市民及网友朋友们,在我公司所辖停车场停车的过程中,如有什么疑问,或者对公司的服务不满意,欢迎致电公司热线电话6312341进行咨询或投诉!
                                                                                                            诸城市龙城泊位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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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30 22:58:2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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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对赞成收费的人说一句,把你家门口随便划一个圈就收费你愿意不。要是不愿意就回家洗洗睡吧,以后评论的时候客观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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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 21:30:0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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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根据功能的需要成为收费的停车场其实大可不必大惊小怪。
注意到网友朋友们在讨论这个话题也有一段时间了,今天忍不住说上几句:
大家可能疑问的都是什么“广场是公共的广场,是一种公共设施,不能用来收费”等等的。
其实,我个人认为:广场、沿街的路边空地等虽然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属于公共的资源,但是公共的资源如果不加以管理的话那么不仅不能给市民带来方便,反而会影响到市容市貌影响到我们的感官视觉。
大家想想:有多少的公共资源的候车厅的灯箱被打坏?有多少的公共资源绿化带被毁坏?……
这些都是管理没跟上的结果!
要有一个良好的管理必然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而政府的财政投入毕竟是有限的,所以委托给一个专业的公司来打理,适当的进行一点收费也就不能大惊小怪说三道四的!
就如咱们诸城的会展中心,这倒是政府投资建设的国有公共设施。
但是,在政府管理运行期间,据说每年要亏损几十万。
现在委托给一家公司管理,政府不用再亏损这每年几十万的维护费用了。
委托管理的公司对在会展中心搞活动的单位进行适当的收费,咱们能对其指手画脚吗?
如果还有人指手画脚的话,我觉得那就是别用用心了!
同样的道理:广场、路边的空地虽为公共资源,但是,为了市民有一个良好的停车秩序,委托给专业的公司进行管理,专业的公司进行管理要雇人,要投入设施的建设维护等费用,适当的收点费用不应该吗?
有人提出说,收费停车场应该是自己买土地,自己建设的 ,那才可以收费的!
我说,这些人就是说话不经脑子的一群人!
我们大诸城的土地现在有多贵?这点从楼盘的价格上就可以看得出来:
外环以外的凤香湖畔的房子不都是6000多一个平方了??
一个平方的土地上要建多少层的6000元?至少应该是6层以上甚至十一二层吧?也就是说一个平方的价值就在近六万元到十一二万元的价值吧!
而大家想想,咱们停车一辆车要占几个这样的平方???
如果停车场真的就像房地厂商一样自己买地自己建设的话,大家还能停的起车吗?
所以,我觉得,大家不要老揪着什么公共资源啊,什么收费合理的什么的纠结不下。
只要动动脑子,你就会发现,其实没有什么不合理的,而且据那家公司的回复来看也是完全合法的!

点评

乍听似乎有几分道理,但经不起推敲啊。对政府投资的公共资源投入叫不叫亏损先另说,但委托管理都要财政参与和监管的,采用招标的方式。不经过财政局和采招办去处理公共资源,都遗患无穷。  发表于 2014-8-7 18:07
咳,你的几个问题都不想回复你,真的是一年有3个季节还是有4个季节的辩论,I服了YOU  发表于 2014-7-2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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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3 06:49:5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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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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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3 12:05:4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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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21:3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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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根据功能的需要成为收费的停车场其实大可不必大惊小怪。
注意到网友朋友们在讨论这个话题也有一段时间了,今天忍不住说上几句:
大家可能疑问的都是什么“广场是公共的广场,是一种公共设施,不能用来收费”等等的。
其实,我个人认为:广场、沿街的路边空地等虽然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属于公共的资源,但是公共的资源如果不加以管理的话那么不仅不能给市民带来方便,反而会影响到市容市貌影响到我们的感官视觉。
大家想想:有多少的公共资源的候车厅的灯箱被打坏?有多少的公共资源绿化带被毁坏?……
这些都是管理没跟上的结果!
要有一个良好的管理必然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而政府的财政投入毕竟是有限的,所以委托给一个专业的公司来打理,适当的进行一点收费也就不能大惊小怪说三道四的!
就如咱们诸城的会展中心,这倒是政府投资建设的国有公共设施。
但是,在政府管理运行期间,据说每年要亏损几十万。
现在委托给一家公司管理,政府不用再亏损这每年几十万的维护费用了。
委托管理的公司对在会展中心搞活动的单位进行适当的收费,咱们能对其指手画脚吗?
如果还有人指手画脚的话,我觉得那就是别用用心了!
同样的道理:广场、路边的空地虽为公共资源,但是,为了市民有一个良好的停车秩序,委托给专业的公司进行管理,专业的公司进行管理要雇人,要投入设施的建设维护等费用,适当的收点费用不应该吗?
有人提出说,收费停车场应该是自己买土地,自己建设的 ,那才可以收费的!
我说,这些人就是说话不经脑子的一群人!
我们大诸城的土地现在有多贵?这点从楼盘的价格上就可以看得出来:
外环以外的凤香湖畔的房子不都是6000多一个平方了??
一个平方的土地上要建多少层的6000元?至少应该是6层以上甚至十一二层吧?也就是说一个平方的价值就在近六万元到十一二万元的价值吧!
而大家想想,咱们停车一辆车要占几个这样的平方???
如果停车场真的就像房地厂商一样自己买地自己建设的话,大家还能停的起车吗?
所以,我觉得,大家不要老揪着什么公共资源啊,什么收费合理的什么的纠结不下。
只要动动脑子,你就会发现,其实没有什么不合理的,而且据那家公司的回复来看也是完全合法的!

点评
东方之2014  咳,你的几个问题都不想回复你,真的是一年有3个季节还是有4个季节的辩论,I服了YOU  发表于 昨天 23:00








@东方之2014
I也服You了!!!
注意到你也有一段是时间了,你在反对停车收费这个话题上可是不遗余力,倾尽心血啊。
看你自己的表述,你自己没车,但是对于停车收费是的问题确实如此的热心,不能了解到其中的停车人的真实心理,而在期中倾其所能的进行炒作,这正常吗?
作为一个正常的网友来说,我觉得是非常的不正常的,也是非常的让人所反感的!
做一个正常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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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3 14: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好运连连 发表于 2014-7-3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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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赤裸裸的攻击你吧,似乎你的反应超出想象的激烈
看你能大篇的写文章,算算你的工作也不错,是不是被奉承惯了不适应
我现在是没有车,你似乎我不知道我多年之前就自己买过车吧
对一个评论就赤裸裸的说对方不正常,看你的文章学历应该也可以,你似乎知道可以不赞成对方的观点但得尊重对方说话的权利吧
:我不想猜测你是什么单位的,但我希望你明白的亮出里高贵的身份。看你的留言,你道德的大棒说的真不错,那就亮出你的高贵的身份吧,我好恭维你几句

点评

我知道你是谁的马甲了!  发表于 2014-8-5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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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3 14: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好运连连 发表于 2014-7-3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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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加一句,似乎你也没想到有人会把你的留言这样亮出来吧,这样一看你的道德的大棒说的真不错,再这样辩论下去真的有人成精神病了。我还是希望你亮出你的身份,观点错没什么怕人的,觉得自己高尚赤裸裸的道德的大棒打击别人最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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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5 10:35:2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济南
sdwfywx 发表于 2014-6-30 15:58
扯蛋!哪个部门批准的?如果要收费可以,你找地皮盖一停车场,谁投资谁受益。你这样像土匪一样把公共空间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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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送“福”

 楼主| 发表于 2014-7-5 11: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济南
规范停车市场是对的,政府鼓励建设地下停车场(库) 、立体停车场(库),提高城市中心区停车收费标准,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停车场(库)建设。咱们平和的说,除了栏杆和收费的人在那还建设了什么,晚上安排人看车了吗?出现划损、丢失你赔偿吗?面向公共收费,标准公示任何人都知道是需要出具物价部门的批准文号和核准机关的,由物价局制作来公示,一个公司自己做公示牌就可以收费,收费标准是什么?这不符合规定。

潍坊市物价局《关于潍坊城区停车场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的公示
--------------------------------------------------------------------------------------------
来源:admin   发布时间: 2011-10-19

     为规范车辆停放服务收费行为,保护车辆停放者和停车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2000〕933号)、《潍坊市停车场管理办法》(潍政发〔2010〕45号)和《潍坊市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潍坊市物价局、公安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潍坊城区(指奎文、潍城、坊子、寒亭行政区辖的城区部分)停车场服务收费标准。为增加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和透明度,现将《关于潍坊城区停车场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1年10月19日-2011年10月27日,公示期七天。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0536-8789763
    电子邮箱:wfwjsfk@163.com





关于潍坊城区停车场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为规范车辆停放服务收费行为,保护车辆停放者和停车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2000〕933号)、《潍坊市停车场管理办法》(潍政发〔2010〕45号)和《潍坊市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潍坊市物价局、公安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潍坊城区(指奎文、潍城、坊子、寒亭行政区辖的城区部分)停车场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停车服务收费主体条件
      实施停车服务的收费主体,必须依法取得《停车场备案登记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形式、停车场等级认定申请表》。以招标、拍卖方式取得政府直接投资的停车场、利用道路红线以内土地建设的停车场和占用道路停车场经营权的,还应具有《停车场经营权出让合同》。停车场拟实行收费的,由经营者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收费主体应具备的条件,报市物价局审核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收费。
      二、严格执行规定的服务收费标准
      1.停车服务收费分别采用计时、计次和计月等形式计费,计费时段分为白天和夜间,白天从8:00(含)至20:00(含),夜间从20:00至次日8:00,白天和夜间分别累计计费。
      2.占用道路的停车场,按照规定的时间计时收费;普通停车场,可实行计时收费或计次收费,同一停车场只能采用一种计费方式;专用停车场按天收费,超过20天的,按20天收费;二轮摩托车、二轮电动车、助力车、自行车,按计次收费。计时收费原则上要配备计时设施,确因特殊原因无法配备计时设施的,经价格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后,可以实行人工计时,但必须书面告知车主进出停车场的具体时间。其他未配备计时设施的,实行计次收费。
      3.军车、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救护、工程抢险、等特殊车辆和救灾、残疾人专用车辆免费停放;医疗机构、学校、机关事业单位等设立的内部停车场及体育场馆、会展场馆等配套停车场,原则上不得收费,因特殊原因确需收费的,须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医院院内停车场或租用的院外停车场,对前来就诊就医的群众,30分钟(含)内或凭当日就诊治疗凭证免收停车服务费。
      4.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专用停车场除外),20分钟(含)内车辆停放不收费(计次收费停车场,停放者预计停放不超过20分钟的,应主动与经营者说明,双方核对好进出时间,经营者应书面告知车主进出停车场的具体时间)。
具体标准详见潍坊城区停车场等级划分及标准(附表1)和潍坊城区停车场服务收费标准(附表2-1、2-2)。
    三、认真落实停车场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制度
      凡依法从事停车场服务的收费主体,必须在停车场入口和收费地点醒目位置设置由价格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监制的公示牌,标明停车场性质、停车场等级、停放车辆类型、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免费对象和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行为要严格按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进行处理。
本《通知》自  日起实施,以前规定与本标准不符的,按本标准执行。
  
     附表1:潍坊城区停车场等级划分及标准
  附表2-1:潍坊城区停车场服务计次收费标准
     附表2-2:潍坊城区停车场服务计时收费标准
     附表3:停车场收费公示牌(样表)

                                   潍坊市物价局
                                二○一一年十月 日








主题词:收费管理  停车场  收费标准  通知
  抄报: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市政府办公室
市工商局、市地税局
  潍坊市物价局办公室            2011年10月  日印发
附表1:   
潍坊城区(奎文、潍城)停车场等级划分及标准

等级
位置
标准
说明
计时
收费
停车

占用道路停车场(含车道、人行道)
施划完备的停车泊位,使用咪表或具有计时功能电子的门闸系统
向阳路(含)以东、新华路(含)以西、健康街(含)以北、福寿街(含)以南区域;大型商业活动临时占用道路。
一级
向阳路(含)以东、新华路(含)以西、健康街(含)以北、福寿街(含)以南区域停车场
符合停车场经营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标准、条件。

二级
长松路(含)以东、潍县路(含)以西、宝通街(含)以北,北宫街以南区域(不包含一级停车场区域)
符合停车场经营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标准条件。

三级
城市规划区域除一级、二级区域以外的区域
符合停车场经营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标准条件。

备注
坊子、寒亭可参照本标准划分本辖域内停车场等级,报市物价局批准。






附表2-1:   

潍坊城区停车服务计次收费标准

等级
车辆分类
收费标准
月停车
(元/月)
白天
(元/次)
夜间
(元/次)
一级
大型客车、中型(含)以上货车、中型(含)以上挂车、大型专项作业车
200
8
7
中型客车、轻型货车、中型挂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中型和小型专项作业车
170
7
6
小型(含)以下客车、微型货车、三轮汽车、微型专项作业车
90
4
3
二轮摩托车、二轮电动车、助力车、自行车
15
1
1
二级
大型客车、中型(含)以上货车、中型(含)以上挂车、大型专项作业车
170
7
6
中型客车、轻型货车、中型挂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中型和小型专项作业车
140
6
5
小型(含)以下客车、微型货车、三轮汽车、微型专项作业车
70
3
2
二轮摩托车、二轮电动车、助力车、自行车
12
1
1
三级
大型客车、中型(含)以上货车、中型(含)以上挂车、大型专项作业车
140
6
5
中型客车、轻型货车、中型挂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中型和小型专项作业车
110
5
4
小型(含)以下客车、微型货车、三轮汽车、微型专项作业车
40
2
2
二轮摩托车、二轮电动车、助力车、自行车
10
1
1
说明
1.装有贵重货物车、载重货车、挂斗车在此标准上加收30%;
2.专用停车场:载有货物的车辆20元/日,空车10元/日,摩托车5元/日。以上凡超过20日的,按20日收费。
3.停车场停车时间的区分:白天时间为8:00(含)至20:00(含);夜间时间为20:00至次日8:00。
4.城市规划区域以外的游览参观点专用停车场根据相关规定另行核定收费标准。




附表2-2:     

潍坊城区停车服务计时收费标准

性质
等级
车辆类型
月停车
(元/月)
收费标准(元/2小时))
普通停车场
一级
大型客车、中型(含)以上货车、中型(含)以上挂车、大型专项作业车
200
4
中型客车、轻型货车、中型挂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中型和小型专项作业车
170
3
小型(含)以下客车、微型货车、三轮汽车、微型专项作业车
90
2
二级
大型客车、中型(含)以上货车、中型(含)以上挂车、大型专项作业车
170
4
中型客车、轻型货车、中型挂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中型和小型专项作业车
140
3
小型(含)以下客车、微型货车、三轮汽车、微型专项作业车
70
2
三级
大型客车、中型(含)以上货车、中型(含)以上挂车、大型专项作业车
140
3
中型客车、轻型货车、中型挂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中型和小型专项作业车
110
2
小型(含)以下客车、微型货车、三轮汽车、微型专项作业车
40
1
占道停车场

中型(含)以下客车、小型汽车
按累进式收费。以每小时为一个计费单位,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第一小时2元,从第二小时起,每增加1小时在前1小时收费数额基础上增加3元。
说明
1.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 前20分钟(含)内车辆停放不收费;
2.装有贵重货物车、载重货车、挂斗车在此标准上加收30%;
3.专用停车场:载有货物的车辆20元/日,空车10元/日,摩托车5元/日。以上凡超过20日的,按20日收费。
4.停车场停车时间的区分:白天时间为8:00(含)至20:00(含);夜间时间为20:00至次日8:00。
5.城市规划区域以外的游览参观点专用停车场根据相关规定另行核定收费标准。




附表3:
   停车场收费公示牌(样表)
单位:                停车场等级:      
车  辆  分  类
计费方式
收费标准















备注
1.军车、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救护、工程抢险、等特殊车辆和救灾、残疾人专用车辆免费停放;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 前20分钟(含)内车辆停放不收费(计次收费停车场,停放者预计停放不超过20分钟的,应主动与经营者说明,双方核对好进出时间,经营者应书面告知车主进出停车场的具体时间)。医院院内停车场或租用的院外停车场,对前来就诊就医的群众,30分钟(含)内或凭当日就诊治疗凭证免收停车服务费;
2.计次收费停车场,按白天(时间为8:00(含)至20:00(含)、夜间(时间为20:00至次日8:00)分别进行计费;
3.计时收费停车场:普通停车场,以每2小时为计费单位,不足2小时的按2小时计算;占道停车场,以每小时为计费单位,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4.本停车场经营时间从XX时至XX时。
市物价局、市交警支队监制  举报电话: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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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8 09:51:5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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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5 23:31:3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东方之2014 发表于 2014-7-3 14:15
我没赤裸裸的攻击你吧,似乎你的反应超出想象的激烈
看你能大篇的写文章,算算你的工作也不错,是不是被 ...

     你太小瞧哥了,让我给别人当马甲?到目前看还没有人指挥的动哥。哥发这个帖子,只是看不惯这里面的官商勾结的猫腻而已。还是那句话,诸城有些地方是需要停车场,但大部分停车场设置的位置真他妈的恶心。画个圈就收费,美名其曰规范停车,还所谓的解决退役军人安置,你去看看现在的停车场有几个退役军人在收费,有一个还是俩。这个事情市政府下属的主管单位做的在哥看来很有暇思,是不是除了会收费就不会干别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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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送“福”2011苹安果

发表于 2014-8-6 07:48:1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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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反对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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