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她下意识想抽回被他握住的手,挣扎了几下,徒劳无功,便放弃了挣扎的企图,只好被他握着,任他摩挲。一会儿手心里便湿湿的。 从前,她喜欢把手伸给他,喜欢被他摩挲,喜欢被他挠手心时,从心底泛出来的那种酥麻痒的感觉,跟过电一样。如今,倒显得有些陌生,不太习惯。那会儿,他的手柔柔软软的,现在,也还是,只不过宽厚了许多。她曾经打趣他说:“你长了一双女人的手。男人女相,有福呢。” 他就趁机把她整个人搂进怀里,把她的双手摁在自己的脸颊上,说:“是有福呢,有你,我就艳福不浅。” 更多的时候,他会抓过她的双脚,褪掉鞋子,双手捧着,像是在欣赏一件古玩玉器。她的脚确实好看,娇小,白嫩,修饰得珠圆玉润,袅娜妙曼,不见纤毫瑕疵,让他心生无限怜惜之意。他说,世界上有百媚千红,独爱她那红黛相媚,绮组流光,笑笑移妍,步步生芳的一抹动人之处。 有时候,当她洗完脚,他会主动把她的脚搬放到自己腿上,细心地给她的脚趾涂红色趾甲油。在他,是一种情趣;在她,就觉得别扭,问他:“你是不是变态啊?” 他并不恼,解释说:“你知道古代男人为什么喜欢三寸金莲吗?就是因为女人最美的地方是脚。你不明白,三流男人欣赏女人的胸,二流男人欣赏女人的脸,一流男人才懂得欣赏女人的脚呢。”他还说,但凡男人有某项癖好,如张敞画眉,贾宝玉吃胭脂,那都是情之所钟呢。 渐渐的,她也就习惯并享受他的这份体贴,心里还有些上瘾的意思。这时,她的心会像一汪水,被他蒸腾掉了,化作白雾升起,丝丝缕缕,缭绕缠绵。
冷不丁的,她还是把自己的手从他的手里抽了出来。不是嗔怒,也不是挣扎,只是因为疏于这样的情景,有些不自然。从前,纵然玉莲生辉,青丝垂幔;如今,画眉深浅,何人端详呢,朱砂痣也变成蚊子血了,茶凉酌取任西风罢了。
他突然站起来,绕过茶几,走到她身后。以为他要去洗手间,她也站起来,侧身给他让道。他伸手抱住了她的腰,双手箍住,紧紧的,让她不能挣脱。 她有些张皇失措,没想到他会这样。双手抵住他的胸膛,紧张地说:“别闹!这不成!” 他说:“别误会,我不会伤害你。”似是在乞求她:“让我给你涂最后一次红趾甲吧。” “……” 楼下传来拖鞋摩擦地板的踢踢踏踏声,然后是抽水马桶哗啦哗啦的水流声。紧接着,传来小姑娘的声音:“丽姐,那人还没走呢?都几点了!”然后是咣当的关门声。 她趁机挣脱了开来,看看腕上的手表,已经快交子时了,四周寂静无声。她指了指茶几上的杯子,“喝杯水,回去吧,茶都凉了。” 这茶的确是凉了。他端起杯子又放下。她没有再给他续水,任这茶水凉下去。 喝茶,得趁热,不是吗?凉了,就没有味儿了。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