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建国到现在,这一张张小小的结婚证书也发生了不小的变化。它见证的不单单是一对新人走到一起,组建起一个家庭,更多的则是它见证了一代人的生活和国家在不同时期的发展状况。
五十年代 建国后,婚书已变为体积小巧的结婚证。1950年的结婚证只有两个巴掌大的薄纸片,上面除结婚人的姓名、年龄、籍贯、签名,以及证婚人的签名外,没有任何绚丽的图案。封面有这样一段话:我俩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之精神, 自愿结为夫妻,平等相待,互爱互敬,互相帮助,互相扶养,和睦团结,劳动生产,抚育子女,为家庭幸福和新社会建设而共同奋斗。
六十年代的结婚证上都刻有一句简洁的口号。如上图结婚证上就印有“互敬互爱”。
七十年代正值文革时期,结婚证上也会有党和主席的最高指示,充满浓郁的七十年代特色。
八十年代的结婚证风格趋于简单化,没有了过多的图案装饰,简单的对折页清晰明了。
1994年,民政部在全国统一了婚姻登记证的使用,婚姻证的“战国时代”宣告结束。这就是从1994年起到2003年使用的“护照式”婚姻登记证,规格比原来缩小了一半,封面印有国徽,里面盖有民政部婚姻证件管理专用章,更加正式规范并方便携带。
新式结婚证、离婚证封面均为枣红色。新式结婚证封面烫金,离婚证封面烫银。为便于计算机打印,将现行竖排版改为横排版。证件内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印章。证件内芯全国统一编号(证件印制号)。证件封面及内芯文字根据需要进行了适当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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