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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2 22: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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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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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南屋的补交15000。拆迁户的平房必须以2000的价格卖给某些有关系的人来拆,不得自己私自拆除更不能卖给别人来拆。不敢苟同
我省明确,推进农房建设要把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放在首位,保证农民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在改造方案、规划设计、评估测量、拆迁补偿、施工监管、房屋分配等环节,全部实行阳光操作。提倡“先建新后拆旧、先安置后动迁”,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群众日常生活的影响。
我省要求,凡涉及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使用,必须纳入增减挂钩试点的,集体组织和农民不同意不得强行开展,严禁强拆强建、强迫农民住楼。使用增减挂钩指标的土地出让净收益,要及时全部返还,用于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和支持农村集体发展生产。
我省将立即对所有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项目开展全面排查清理,重点检查程序是否合法、拆迁是否规范,补偿安置是否合理、保障条件是否落实等情况。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拆的,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被征收的住宅房屋,补偿价值按照其所处区位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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