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违反交通信号灯记6分的规定让不少司机心有戚戚。尤其一些司机抱怨,被前面的大货或公交车挡了视线,误闯了红灯,一下被罚6分太冤枉。交管部门表示,对这类违法的处罚不会撤销。
跟在大货后闯灯 处罚难以撤销
在各个交通执法站,经常会遇到被判定闯红灯的司机叫苦:“我是跟在大货车后面走的,它太高了,挡住了视线,我根本看不见信号灯已经变了。”在各种以讹传讹的说法中,这样的处罚是可以撤销的。
而交管部门表示,即使现场图像能够证实违法车前方有一辆大货车或大客车遮挡视线,警方一般也不会将这类违法撤销。理由是:交通法有明确规定,行车时需要和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在路口不和前方车辆保持正常的安全距离而导致的违法应由违法人承担责任。
越过停止线停车 情况不同处罚不同
所有可用来拍摄闯红灯的探头,只在红灯亮起片刻之后才会开启。记录闯红灯的探头要拍摄三幅车辆在闯红灯时越过停止线、进入路口的画面,才能构成足够的证据。如果仅有一幅画面,并不能形成处罚闯红灯的证据。
如果车辆刚刚越过停止线,立刻停在了人行横道上,虽然也是违法行为,但有可能不会被拍摄。
如果车辆已经进入了路口,足以被探头从不同角度拍摄,无论是否停车,是否倒车,都会被拍摄下来。而且此时如果司机倒车,会对过往车辆造成更大的危险,也给自己带来巨大风险。
一线交警表示,只要司机在通过路口时以良好的驾驶习惯行车,注意车速和车距,闯红灯完全可以避免,因此警方才将闯红灯作为严重的驾驶陋习之一进行严厉管理。
“灯头灯尾”闯灯 都将受到处罚
在123号令发布之后,不少司机认为,在“绿灯尾、红灯头”期间或者是“红灯变绿灯之前一刹那”闯灯,并非恶意行为,记6分的处罚太重了。
交管部门表示,这两种“闯红灯”都是一种严重的驾驶陋习。“绿灯尾”之后,尚有4秒的黄灯,因此所谓“绿灯尾红灯头”,实际是“黄灯尾”。而司机在黄灯刚亮时就应减速,黄灯尾闯灯属于故意行为。一些司机为了抢一秒两秒的时间,不看本方信号灯,而是看横向方向的变灯,发现变灯后立即踩油门冲出,这种行为的危险性极高。这样的驾驶陋习已经突破了“让驾驶员提高驾驶修养来慢慢改变”的底线,必须要用交通法严加处理。
处罚闯黄灯 取证有难度
严格按照交通法和公安部123号令的规定,违反红灯和黄灯都应算做“违反交通信号灯”。尽管外地已有针对“闯黄灯”的处罚,但在北京尚未严格执行。
一个段子充分说明了“闯黄灯”的普遍性。一个3岁孩子向妈妈复述爸爸平时开车时如何遵纪守法:“红灯停,绿灯行,黄灯——冲!”在黄灯亮起的4秒钟内,许多车辆都会加速通过路口,严格按照交通法,这是不折不扣的严重违法行为。
为了尽量避免“误伤”,北京市交管局所有可用来拍摄闯红灯的探头都进行了设置,探头只在红灯亮起片刻之后才会开启,在黄灯期间探头并不工作,这也导致如果要处罚“闯黄灯”,取得证据有一定难度。
不少一线交警认为,处罚闯黄灯其实并无意义。“黄灯的目的是让司机有个准备时间,心理上有个延续期。如果闯黄灯也要视同闯红灯一样处罚,黄灯的价值又何在?”从安全角度上讲,变成黄灯后能停则停,不能停则应当正常行驶过去,这是属于司机自行判断的问题。“在黄灯已经变了两三秒后还要硬闯,当然不是安全的驾驶行为,但这需要由司机提高自身素质来慢慢解决,不应由执法部门用强力手段来处罚。”
记者采访的几位市民也认为,如果还有几米就要进入路口,突然变灯,要么以正常速度过去,要么突然急刹车,显然后者对交通造成的危险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