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9月21日济南讯 (记者 孔冠军 实习记者 蔡晓彤)继四川、广东、陕西等19个省(区)市已公布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实施细则之后,今天下午,记者从山东省交通厅召开的新闻记者通气会上获悉,山东省双节运输工作方案也正式发布。 记者从《2012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中秋节”和“十一黄金周”运输工作方案》中看到,全省所有收费公路(含机场高速、收费桥梁和隧道)自2012年9月30日0:00时起至10月7日24:00时止,对小型客车实施免费通行。 免费通行车辆的范围为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形式的摩托车,以下称小型客车)。禁止行人、非机动车、三轮车、摩托车、拖拉机及设计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 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期间,高速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出口车道的时间为准;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时间截止后,按正常程序恢复收费。同时,联网收费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车道对所有车辆包括实施免费通行的小型客车按正常程序发放通行卡或读写鲁通卡,出口车道收回通行卡或读写鲁通卡并对小型客车免费放行。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期间ETC车道正常使用,对安装ETC车载设备的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车道显示收费额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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