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信息港城市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811|回复: 0

小三索要分手费被起诉敲诈

[复制链接]

13

主题

12

帖子

175

积分

初级会员

Rank: 2

积分
175
发表于 2012-8-23 13: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北京
  王某在通州区西上园小区,以李某的情人身份,用“让其家庭、工作不得安定”等言语挟制,强行索要30万元。后王某又采用到李某的居所、单位捣乱的方法相威胁。同年6月6日下午2点,王某在北京市通州区某银行收受索要的30万元人民币时,被布控的民警捕获。

  王某的辩护人表明,李某是在与王某坚持情人联系的还还与其他女孩往来,并且第一次分手李某答应给50万,两边是自愿行动。王某十分喜欢李某,在找不到李某的情况下,去家里找也属正常。并且本案中李某也存在差错。主张法庭减轻处分并适用缓刑。

  对此,公诉人表明,李某客观上存在差错,但证人证言及被告人供述可以证明王某以到李某家、单位捣乱的方法相威胁,向李某索要金钱的现实,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鉴于王某着手施行违法后,因毅力以外的缘由未达到目的,为违法未遂,可对比既遂犯从轻或许减轻处分。主张对被告人在有期徒刑3年6个月至5年6个月量刑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本站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导航 诚聘英才 免责声明 帮助中心
Copyright © 2005 诸城信息港 版权所有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051026号 | 备案/许可证号:鲁ICP备12015127号-7 | 电子公告许可:电信业务审批[2008]字第262号函
投稿信箱:webmaster@zcinfo.net   总机:0536-6017778    新闻、业务热线:0536-2165588   法律顾问:山东东武律师事务所 刘清波、秦丽律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