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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消委会发布消费警示 储值卡消费当心三大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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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1 16: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本报8月20日讯(记者 李飞 通讯员 王冰 孙志云)20日,本报以《洗衣店卷走顾客衣服》为题报道了历山东路一家洗衣店突然关门,让不少手中持有该店洗衣储值卡的消费者傻了眼。针对本报报道,济南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消费警示,储值消费卡由于消费周期长,常让持卡人掉入“吸金陷阱”,消费者应注意防范储值卡消费中经营者变更收费标准、服务质量缩水、携款跑路三大陷阱。  陷阱一:变更收费标准
  【案例】去年初,市民牛先生花费500元,在一家洗车场办理了一张无使用期限的会员卡,同店家口头约定了每次10元的优惠价格。一年半后,牛先生到洗车场要求继续消费卡内的余额,却被经营者告知会员洗车价格已经涨到了每次15元。
  【警示】消费者在办理现金形式的储值消费卡时,应注意签订消费合同,详细列举相关消费项目的价格。
  陷阱二:服务质量缩水
  【案例】李女士在济南一家美容机构花10000元办理了储值消费卡,用于足疗和按摩服务。以后服务员开始向她推销价格不菲的产品,遭到李女士拒绝后,足疗师就以客满为由推迟她的预约请求,服务也是草草了事。
  【警示】消费者在办理涉及人工服务的储值消费卡时,要特别注意在消费合同中注明衡量服务质量的具体标准。
  陷阱三:经营者携款跑路
  【案例】位于济南市二环东路的“富隆酒窖”今年春节过后就店门紧锁、货架一空,经营者甩下手持上万元储值余额的消费者不知去向。
  【警示】在选择储值卡类型时,消费者要尽量选择金额小、期限短的消费卡,避免购买大金额、长期的卡种。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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