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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成立首家醉驾办案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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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5 13:34: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楚天都市报讯 13日,我省首家醉驾办案中心在汉成立。今后,交警抓获醉驾司机后,统一交该中心处理,并在7天之内完成调查取证,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13日晚8时30分许,光谷交通大队三中队队长李勇征带队,在民族大道南湖大道路口设卡盘查时,一辆黄色小轿车迎面驶来,李勇征挥动荧光棒,示意该车停靠路边接受检查,不想该车突然刹停,司机张某推开车门,跳下车就跑,李勇征猛追百米将其擒下。
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民警押他上警车时,一嘴酒气的他不停嚷嚷:“我没喝酒,清醒得很……”现场,酒精测试仪显示:张某酒精含量为114.3mg/100ml,超过醉驾标准,属醉酒驾车。民警迅速将张某移送刚刚成立的醉驾办案中心,启动立案程序。
据悉,醉驾办案中心现有8名民警,均是各部门抽调的骨干,有事故处理、鉴定专家,也有法制专员。醉驾司机被抓获后,一律交由该中心固定血液检测结果、现场查获录像、录嫌疑人口供等证据,7天之内移交检察机关,加大打击醉驾力度。
据介绍,去年醉驾入刑以来,武汉查处醉酒驾驶135起,均移交检察机关处理。但办案遇到多重难题,一线民警查处醉驾案时,不仅要全程陪同嫌疑司机到醒酒中心休息、抽血,案件审批也要经中队、大队、法制部门层层审批,效率较低,周期较长。
证据问题也成办案“拦路虎”。交警现场查酒驾时,多采取吸气式测试仪检验。但民警并非法定鉴定人员,又不能同时担任证人、鉴定人,呼气检测本身并不稳定,鉴定结论存疑。
成立中心后,民警查处的涉酒类案件可直接交给中心受理,不仅节约了大量警力、财力,一线民警也可腾出时间,参与路面管理工作。
(本文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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