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信息港城市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322|回复: 1

宠物新闻:业主骑摩托撞上宠物狗摔伤 物业公司未尽责赔一万元

[复制链接]

84

主题

136

帖子

1266

积分

贵宾

Rank: 4

积分
1266
发表于 2011-12-4 08:36: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刘先生在小区里骑摩托,一只小狗突然窜出撞了上来,刘先生倒地摔伤。昨天,通过法庭判决,未尽到管理职责的物业公司赔偿摩托车司机一万元。太仓市的刘先生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驾驶摩托在自家小区里行驶,却被道路旁突然窜出的宠物狗撞了个满怀,宠物狗倒没有事,而刘先生却被摔伤,车辆损失加上自己的医疗费,总共花了5万多元。由于事发后宠物狗即不见踪影,无法查明狗的主人。刘先生就以物业公司管理混乱,没有尽到管理责任,才导致事故的发生为由,将物业公司起诉到法院。
庭审中,物业公司对宠物狗撞上刘先生的摩托车导致刘先生摔伤的事实,没有异议,表示非常同情;但他们认为,物业管理没有管理犬只的职责,而且根据法律规定,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刘先生应向养犬人要求赔偿。同时,刘先生本身车速过快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物业公司无任何过错。据此,请求法院依法予以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结合监控录像及现场勘察结果,查明事发前刘先生在限速每小时15公里的小区内驾驶摩托车,行驶速度超过每小时35公里,车速过快以致遭遇宠物狗时无法互相避让,对事故的发生具有重大过失。但考虑到物业公司未尽物业管理职责,致使宠物狗在小区内未受到有效的约束,形成一定的安全隐患,而且无法查明宠物狗的主人,于是判决物业公司承担原告损失的20%,计1万余元。判决后,物业公司主动将赔偿款支付给了刘先生。
     

56

主题

397

帖子

2282

积分

贵宾

Rank: 4

积分
2282

新年送“福”

发表于 2011-12-5 07:58:1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这种赔偿不好说,如果让小区的狗咬到了   那打针的钱是不是物业也能出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本站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导航 诚聘英才 免责声明 帮助中心
Copyright © 2005 诸城信息港 版权所有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051026号 | 备案/许可证号:鲁ICP备12015127号-7 | 电子公告许可:电信业务审批[2008]字第262号函
投稿信箱:webmaster@zcinfo.net   总机:0536-6017778    新闻、业务热线:0536-2165588   法律顾问:山东东武律师事务所 刘清波、秦丽律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