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山东省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上半年制定的2011年度365个职位或工种的工资指导价位已经调整完毕,其中原来用工成本较低的几个县市区月最低工资最高上调了190元。
据了解,2011年潍坊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是在对潍坊市企业2010年度在岗职工工资抽样调查的基础上,经过分析、汇总、加工后形成的。共发布365个职位(工种)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按照规定,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在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之后,奎文、潍城、坊子、寒亭、诸城、寿光月最低工资从去年的920元/月调整至1100元/月,每月上涨180元,其他县市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从去年的760元/月上涨至950元/月,每月上涨190元。
为保障企业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潍坊市人社局推行了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管理新模式,第一季度共监察了用人单位5638户次,为职工讨回了工资支付报酬400多万元,责令补签了劳动合同近5万份。据了解,潍坊市今年下半年还会加强对小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和服务,提高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力争年底前小企业劳动合同率达到85%以上。(卢姝言)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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