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和健康中国国家战略,推动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需求,加快实施健康诸城行动,助力体育强市建设,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和《潍坊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十四五”时期总体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提升人民体质健康水平,推动全民健身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开创体育事业发展新局面,为体育强市和人民满意的品质城市建设发挥更大作用。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为完善,群众健身意识和身体素养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显著提高。城乡居民体质进一步提高,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生活方式,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占全市总人口42.6%以上,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合格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达到91%以上。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更加完善,社区(网格)和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实现全民健身设施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达到2.7平方米以上。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每年举办市级规模活动35场次以上。每千人拥有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4名。 三、主要任务 (一)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1、加快推进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持续完善市、镇街(园区)、社区、网格四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严格落实公共体育设施配套建设标准,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新建小区实际和应急避难(险)需求配建健身场馆等设施。社区、网格健身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或建设标准的现有居住小区,要紧密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危房改造等,不断提升文体活动空间,统筹建设社区、网格健身设施。不具备标准健身设施建设条件的,鼓励灵活建设非标准健身设施。围绕提升城市品质、方便居民健身,有序推进中心城区公园、绿地、广场、河湖沿岸、城市道路的健身设施配建工作,加快环南湖、环常山、环潍河等赛道的升级改造,打造路跑、骑行等品牌赛事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全民健身设施智能化升级,到2025年,全市至少建有1处智能化室外健身路径。 2、加强全民健身设施管理维护。按照《潍坊市公共健身设施管理办法》规定,完善全民健身设施管理机制。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监管,落实公共体育设施向公众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积极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信息技术,促进体育场馆在场地预定、赛事信息、体质监测、健身指导等方面提供智慧化健身服务,推广公共体育场馆管理服务新模式。推进具备条件的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提高现有场馆综合利用率。鼓励社会力量承接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提高运营效率。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等全民健身工作数据统计分析利用。 牵头单位: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体局、市文旅局,各镇街园区 (二)完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 1、打造品牌健身赛事。积极举办高水平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继续组织好中国龙城半程马拉松赛、诸城市夏季篮球联赛、山东省少年围棋精英赛等我市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扩大全民健身运动会以及各类人群综合性赛事的赛事规模和覆盖人群。精心打造“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月”主题活动,持续开展全民健身品牌赛事创建活动,打造赛事地域标签、城市名片。探索发展线上体育,打造全民健身新模式。 2、开展社区、网格健身活动。强化项目推动和综合保障,按照因地制宜、小型多样、就近就便的原则,鼓励镇街、社区、网格组织举办趣味运动会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等赛事活动。鼓励体育消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承接社区、网格体育赛事活动和培训项目。推动社区、网格体育健身活动普遍化、常态化、多样化,助力和谐社区、网格建设。 3、推广特色健身项目。加大太极拳、健身气功等传统体育项目的推广力度,鼓励击剑、轮滑、射箭、街舞等时尚休闲运动项目发展,大力推进冰雪运动项目开展。鼓励广大农村利用农民丰收节、传统节日等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体育健身活动,结合农业生产和农家生活创新农民体育健身项目,开展内涵丰富、参与性强的乡村体育健身活动。 牵头单位: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教体局、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园区 (三)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1、完善覆盖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推进各级体育总会组织建设,推动体育社会组织向镇街(园区)、社区、网格覆盖延伸,鼓励镇街(园区)在建立健全农民体育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的基础上,加快发展社会团体、俱乐部、健身团队等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带动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注重发展群众广泛参与的运动项目协会,发挥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作用,开展活动培训进社区、进网格、进学校等。 2、加强体育社会组织市场监管。完善体育市场监管体制,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规范作用、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市场的配置作用、公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促进体育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推进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落实《诸城市体育市场信用监管办法(试行)》、《诸城市单项体育协会积分管理细则(试行)》,健全信用约束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进体育市场规范经营、健康发展。 3、健全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扩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规模,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信息管理系统,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信息化管理。持续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培训和继续培训,不断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技能和水平,力争五年内培养10名高层次体育人才、100名裁判员、1000名社会体育指导员,逐步引领广大市民培养健康生活方式,持续推动“健康诸城”建设,为指导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供人才保障。 4、构建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体系。拓展社会参与平台,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鼓励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大学生等具有体育技能与知识的专业人员参与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志愿者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开展“最美全民健身志愿者”选树等活动。 牵头单位: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团市委、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文旅局,各镇街园区 (四)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试点建立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网络。定期开展国民体质测试,提高城乡国民体质抽样检测比例。组织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推广运动项目业余等级制度。实施“全民健身技能入户工程”,依托传统、新兴媒体向公众推介健身项目。组织编写全民健身科普读物,开展科学健身大讲堂活动和健身服务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网格等活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 牵头单位: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市教体局、市卫健局,各镇街园区 (五)加强特定人群健身服务 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作用,广泛开展机关运动会、职工运动会及喜闻乐见的健身赛事活动,推广工间操,引导更多干部职工参与健身。健全完善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推进常态化老年人健身活动开展,推出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逐年提高老年人经常参加健身的人数。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开发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健身康复项目,举办残疾人各类赛事活动。引导妇女积极参与群众性健身活动,适时组织妇女趣味运动会,提高妇女身心健康水平。 责任单位: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市残联、市妇联、市卫健局、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六)推动全民健身多元融合 1、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认真落实《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加强体教融合,完善政策保障,制定青少年体育发展保障标准。推进体育课程改革,开齐开足体育课,加强学生体育技能培训,培养终身健身习惯。加强学校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建设,开展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工作。建立健全校内竞赛、校际联赛、选拔性竞赛为一体的中小学体育赛事体系。建立完善学校体育工作评估督导机制,完善体育竞赛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开展体育技能培训,研究制定社会体育俱乐部进入校园的准入标准。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2、推动体卫融合,提升群众健康水平。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体卫融合工作机制。鼓励医院培养和引进运动康复师,推广开设运动康复门诊,开展运动处方师培训工作,积极推广“运动处方”,推动形成体卫融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支持发展疾病预防、健康体检、健康咨询、慢病管理、治未病、运动康复等服务业态。加强体卫融合人才队伍建设,把体卫融合人才培养纳入职业教育和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计划,逐步健全人才的引进、培养、激励机制。 责任单位: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市卫健局、市财政局、市教体局 3、鼓励体旅融合,满足群众多元健身需求。建立文旅、体育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研究促进体育旅游发展的政策措施,共同推进落实。规划布局一批体育特色鲜明、体旅有机融合的体育旅游精品景区、精品项目和精品线路,将登山步道、自行车骑行道、健身休闲驿站、汽车露营地等纳入旅游规划。积极引导旅游景区、景点等开发体育旅游项目,鼓励举办滑雪、越野、登山、汽车、摩托车等赛事活动。积极宣传推广体育旅游精品线路,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健身休闲区和健身休闲产业带。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教体局 4、加强产业融合,促进健身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大健身服务产业与康养、旅游、医疗、经贸、会展等产业形态的融合力度,推出一批体育特色鲜明、业态多元的体育服务综合体。鼓励健身俱乐部推广线上线下复合运营模式,增强抗风险能力。完善审批流程,加强部门协同,强化对体育赛事、健身服务、体育培训等体育市场经营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 牵头单位: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教体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全民健身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各相关部门(单位)分工协作,推动全民健身重大政策落实落地,形成政府主导有力、社会规范有序、市场充满活力、公众积极参与、公共服务完善、法治保障健全的“大体育”格局。深化体育公共服务“放管服”制度改革,强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职能,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监管制度。教育和体育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探索全民健身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政策保障、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监督奖励等措施。 责任单位: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市直相关部门 (二)落实要素支撑。进一步推进支持体育发展的财政、金融、税收、土地等政策的落地,实现政策叠加效应。建立市乡两级公共财政体育投入机制,按照《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与体育全方位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完善规划与土地政策,将全民健身发展所需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保障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和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用地,在国家土地政策允许范围内,保障重要公益性体育设施和体育产业设施、项目必要用地,并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力度,全力推动社会力量办体育。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局、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三)优化人才保障。加大对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各级体育干部的培训力度,推动基层体育管理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提升服务技能。培养适应全民健身发展需要的组织、管理、研究、健康指导、志愿服务、宣传推广等方面的人才队伍。推动竞技体育科研成果与全民健身互通共享,引导退役运动员从事全民健身、体育产业和体育教学工作,并将其纳入地方政府创业扶持范围,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优惠和补助。 责任单位: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四)强化督导评估。加强对本实施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相关内容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和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利用好第三方评估和群众健身满意度调查等评估手段,建立健全中期、末期专项评估制度,开展好本实施计划实施效果总体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市政府报告。对支持和参与全民健身、在实施《全民健身实施计划》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机构和个人进行表扬奖励。 牵头单位:市教体局、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各相关部门、镇街区按照本《实施计划》职责分工推进落实
来源:诸城市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