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秸秆禁烧的通告
居民朋友们:
春季气温回暖、风干物燥,秸秆焚烧极易引发火灾,防火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街道秸秆禁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现就做好杂草秸秆禁烧工作通告如下: (一)在龙都街道辖区范围内实行全时段、全面禁烧。严禁任何单位、个人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落叶、杂草、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禁止将农作物秸秆、落叶、杂草、垃圾等投入河道、渠道等水源区域,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社区、村居是秸秆焚烧工作责任主体,要层层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措施,及时制止露天焚烧行为,坚决遏制和杜绝焚烧秸秆现象发生。 (三)公安、环保、农业、城管等部门加大力度,严格监督巡查,严厉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对违反规定焚烧秸秆的,依法对当事人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并罚款;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导致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四)建立监督举报机制,鼓励居民朋友们互相监督,发现焚烧秸秆杂草或随意堆弃秸秆垃圾破坏环境的可向办事处、社区、村居揭发检举。(办事处举报电话:6186828、派出所举报电话6447110) 希望广大居民朋友们理解支持、积极配合,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坚决杜绝秸秆焚烧,共同维护良好生态环境。 龙都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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