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是创新的第一资源,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 3月9日,潍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潍坊市市区人才安居工程实施细则(试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全市人才安居工作和人才工作情况,并解读《实施细则》。 全面打造人才“宜聚”城市 2020年2月份,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实施“人才兴鲁”行动打造新时代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提出要加大人才安居保障力度,鼓励各地向人才提供安家补贴、购(租)房补贴。到6月8日,《潍坊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意见》(潍办发〔2020〕9号)正式印发,要求对新来潍就业创业的各类人才,采取购房补贴与人才住房实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居保障。 3月1日,市委组织部及市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国资委等7部门印发了《潍坊市市区人才安居工程实施细则(试行)》(潍建发〔2021〕3号),进一步明确了购房补贴和人才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承办单位等内容。 保障范围及补贴标准 保障范围 自2020年6月8日起,新来潍就业创业的人才,包括A、B、C、D类高层次人才,博士、硕士、本科、专科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或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及留学回国本科以上毕业生纳入我市人才安居工程保障范围。 其中,博士、硕士、本科和专科类人才,在年龄及认定上作了具体规定。 补贴标准 ★购房补贴方面:符合条件的人才购买首套住房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分别补贴3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5万元;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预备技师)、大专毕业生(高级工)分别补贴30万元、10万元、7万元、2万元。 ★人才租赁住房方面:采取集中建设、市场购买、项目配建、单位自建等多种方式进行筹集,面向各类人才只租不售、轮候配租、周转使用;符合条件的A、B、C类高层次人才租赁人才住房,一定期限内给予免租,其他各类人才租赁人才住房,每个租期2年,最多不超过3个租期,租金标准实行递增模式,首个租期的租金标准按照不高于同区域相近品质住房租金的60%确定,第2、3个租期按照不高于80%确定。 申请条件 购房补贴申请条件 ①与就业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市区初次自主创业的,须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②就业或创业后在市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2个月(以养老保险为准)以上,或以全职身份通过我市新申报入选国家级人才工程、泰山系列人才工程人才和鸢都产业领军人才; ③申请人家庭在潍坊市区范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且至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潍坊市区无住房交易记录; ④用人单位注册地须在市区(中央、省属驻潍及市属机关事业单位除外); ⑤未享受过我市公租房、经适房等住房保障政策。已租赁公租房的,应在购房补贴发放前退出公租房保障; ⑥所购住房产权应为申请人所有。申请人已婚的,共有产权人应为申请人配偶。 需要说明的是,夫妻双方均符合补贴条件的,可分别享受购房补贴,但享受补贴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金额。 人才住房申请条件 与购房补贴相比,最大的不同点在于社保缴纳时限上,不再需要缴满12个月,只要在市区缴纳了社保即可申请,目的就是为了让来潍就业创业的人才,第一时间享受人才住房保障,其他条件与购房补贴基本一致。 申请流程 为做好人才服务工作,规定由用人单位统一向各级承办部门申请,承办部门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集中受理,相关部门间流转审核办理。 购房补贴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人才住房向住建或当地指定的承办部门申请; 中央、省属驻潍及市属机关事业单位,用人单位向市有关部门申请; 其他用人单位向纳税地所在区级人社部门申请; 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向注册地区级有关部门申请。 房屋权利限制及退出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对已发放购房补贴的住房进行权利限制。 社保累计缴纳不满五年,需将享受补贴的住房交易的,要按规定将购房补贴全额退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解除住房权利限制; 社保累计缴纳满五年的,按规定程序解除住房权利限制。 全市拟筹集建设人才住房10000套 按照人才安居工程实施计划,2020-2022年,全市拟筹集建设人才住房10000套,其中2020年2000套,2021、2022年分别为4000套。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结合各自实际,通过将现有城投公司房源、产业园区配套房源、棚改闲置安置房源进行转换,或购买开发企业存量房源以及单位自建等多种形式,积极筹集建设人才住房,房型面积做到多样化,适应不同层次人才的住房需求;设施配套要求人性化,达到拎包入住标准;运营管理实行专业化,人才入住享受到管家式服务。 为协同做好细则实施,便于各类人才选择适宜住房,调度了市区达到入住条件尚未分配的人才住房信息,建立了房源信息台账,近期向社会发布公告,供市区各类人才选择租住。 全市人才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近年来,我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战略地位,推动人才工作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取得了积极成效。 目前,全市人才资源总量达到203.98万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85万人、高技能人才27.4万人、农村实用人才25.8万人、外国高端人才和专业人才5061人。全市拥有国家级重点人才49人、泰山系列领军人才194人、鸢都系列领军人才257人。特别是2020年以来,深入实施人才制度改革创新攻坚,出台“人才兴潍金政24条”,在发布的中国城市人才吸引力100强排名中,我市位居全省第3位。 省内率先实施了党委书记人才工作项目,市县镇三级“一把手”领题攻关。坚持管行业就要管人才,11个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了加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办法措施,大抓人才新格局进一步巩固。 新引进高端技术人才(团队)1718人,新增国家“万人计划”专家、泰山系列领军人才等省级以上重点人才48人,数量居全省前列。1名专家当选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实现院士“零”的突破。 新引进高校毕业生6.4万人,来潍“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实现倍增,呈现“净流入”态势。成立潍坊市人才发展集团。积极开展“人才贷”业务,发放无抵押无担保贷款25笔、1.303亿元。我市深化产才融合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做法,被评为山东组织工作创新奖。 人才安居工程 针对人才发展新形势和新需要,持续优化人才发展生态,大力实施“人才兴潍”行动,我市决定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住建、人社等部门起草了《潍坊市人才安居工程的实施意见》,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印发实施,确定的购房补贴、支持范围等均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 为切实推进人才安居工程,我市成立市人才安居工程工作专班,统筹做好人才住房筹集工作,研究出台了购房补贴发放等细则办法。 下一步,我市将统筹做好 购房补贴发放、人才住房配租等工作 努力为各类人才 提供良好的安居服务 全面打造人才“宜聚”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