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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将在全市严查三轮、
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
重点是无牌 、逆行、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潍坊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 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依法登记的三轮车、四轮车、 摩托车 不得在禁止其通行的道路上行驶 禁止通行的道路 由市、县(市)人民政府划定
依据《潍坊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本条例中的“三轮车”“四轮车”“摩托车”,是指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依据《潍坊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时,可以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对车辆属性进行认定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对车辆属性认定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关机构申请鉴定。
若您的三轮、四轮车 还未取得相应合法证件 请尽快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 安全合法上路
请大家注意!即便车辆登记挂牌了可以上路行驶驾驶人也要考取了相应的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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