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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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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28 15: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诸城市

12月14日,诸城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案,决定任命王浩为诸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会上,诸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作勋受诸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提出了《关于王浩同志任职的议案》。会议以无记名按表决器的方式,决定王浩为诸城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临朐县

12月15日,临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根据县长田元君的提请,


决定任命:

刘艳芳为临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孙宝春为临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时间半年);

张忠刚为临朐县商务局局长;

王明奋为临朐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曾庆昌为临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法军为临朐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马世波为临朐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张佃平为临朐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平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明奋临朐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李法军临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赵洪军临朐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窦圣健临朐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杨维政临朐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窦超临朐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

决定:

刘艳芳为临朐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


根据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冯波的提请,

免去:

李兴国临朐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根据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马瑛杰的提请,

任命:

王超为临朐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吴绍生临朐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秦宝峰临朐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丁孝军临朐县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根据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隋宝玲的提请,

任命:

宋凌艳、宫新强为临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会议决定,接受田元君辞去临朐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接受张佃平辞去临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临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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