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诸城市“双招双引”战略,解决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文件规定,结合诸城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引进诸城籍在外工作机关事业单位优秀人才工作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诸城籍(指出生地或籍贯为诸城市)在外地工作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父母、配偶或配偶的父母在诸城市长期工作、生活且具有诸城市常住户口,自身在外地工作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引进计划及岗位安排原则 拟引进12名,其中公务员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市互联网舆情中心计算机岗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财会岗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城市建设监督管理岗位、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财会岗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所属事业单位化工园区管理岗位各1名)。 岗位安排原则:坚持身份相符、人岗相适、平行流动、服从调剂,原则上不改变其编制、身份性质。 三、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道德品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3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2017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 (五)在编在岗,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拟进入诸城市公务员机关的人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备案,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其中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的,应符合交流到公务员机关的有关规定。 (七)拟进入诸城市事业单位的人员,应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入事业单位手续齐全,具有国家正式干部身份,且现工作单位应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 (八)符合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公务员岗位不设置专业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具备报名岗位相关工作经历3年以上或符合以下专业要求: 1、市互联网舆情中心计算机岗位:需为计算机类、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及相近专业。 2、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财会岗位:需为经济学类、财政学类专业。 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城市建设监督管理岗位:需为土木工程、岩土工程、结构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及相近专业。 4、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财会岗位:需为会计学及相近专业。 5、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所属事业单位化工园区管理岗位:需为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生态工程、安全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城乡规划及相近专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原录用(聘用)手续不全,不符合调配政策规定的;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新录用(聘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程序步骤 (一)个人报名。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报名表(见附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结合个人实际提供);父母、配偶(或配偶的父母)居住地所在社区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生活证明(结合个人实际提供);干部档案专项审核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当地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当地纪委监委机关出具的无党纪政务处分证明;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报名人选需将以上证明材料按顺序排列,形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于2020年11月26日下午17:00前通过电子邮箱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报名。现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将报名材料发诸城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公务邮箱;现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将报名材料发诸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公务邮箱。 (二)资格初审。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通知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引进资格。 (三)能力测评。根据报名情况,采取述职面试、面谈或专业能力测试等方式,重点考察人选的能力素质以及与岗位的匹配度。根据能力测评情况,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考察对象。 (四)考察。组成考察组,对拟引进人选进行考察,通过个别谈话等方式,重点了解人选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现实表现。查阅人选档案,审核人选有关信息。 (五)体检。对拟引进人选,统一组织体检。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六)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根据能力测评、考察、体检等情况,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 (七)办理调动。对拟引进人选,由诸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档案转递等手续。 五、有关要求 优秀人才引进工作在诸城市委领导下进行,成立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诸城市引进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1.诸城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2.诸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诸城市引进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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