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积极推进“大学生聚集计划”,全力创建“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见习医务人员,主要从事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应聘人员年龄应在28周岁以下(1991年9月9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或辞退的公职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详见《青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见习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工作的方法、程序和步骤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9月9日9:00-9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9月9日11:00-9月12日16:00 报名网址: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卫生健康局板块(http://www.qingzhou.gov.cn/xxgk/SWJJ/) 应聘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报名资格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9月9日11:00—9月12日16:00 青州市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9月9日11:00—9月13日16:00 应聘人员可在查询时间截止之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0年9月15日9:00—9月20日11:30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青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见习人员报名登记表》《青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见习人员诚信承诺书》(专业技能测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 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4.资格审查 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青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见习人员报名登记表》《青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见习人员诚信承诺书》、毕业证、就业报到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并如期毕业)、身份证以及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执业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缴纳专业技能测试考务费70元。取得专业技能测试资格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与报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其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各100分。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等有关事宜以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内容为准。 (2)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形式为标准化试题,填涂答题卡,微机阅卷。笔试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 2.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由青州市卫生健康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所报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专业技能测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相同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专业技能测试人选按1:3比例;10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 现场资格审查、专业技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3.总成绩计算办法 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确定后,按成绩高低确定考试名次,对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学历高低、年龄小大确定名次。
五、体检考察
考试名次确定后,按相同岗位统一录取的原则,根据各岗位计划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相同岗位应聘人员考试名次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由青州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卫生健康局板块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考试名次由本人依次选择岗位。对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实的,不予录用。
七、其他
笔试成绩、入围专业技能测试人员、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与地点、考试总成绩及初录人员等有关事宜及时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卫生健康局板块(http://xxgk.qingzhou.gov.cn/SWJJ/)向社会公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见习人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36-3221673(青州市卫生健康局) 0536-3279845(潍坊市益都中心医院) 0536-3234016(青州市人民医院) 18866187089 (青州市中医院) 0536-3223309(青州市妇幼保健院) 报考其他单位请咨询青州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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