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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又有3人被终生禁驾,这辈子不允许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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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3 16:49: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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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典型案例

葛某春酒后驾驶机动车致人重伤案

      
     2019年10月21日17时40分许,葛某春饮酒后驾驶鲁GR**38号小型轿车沿放城市凤凰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凤凰路密州街道大王门社区路段处驶入道路左侧,与对行的玄某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醉酒后驾驶的未实行登记的正三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致玄某宁、葛某春受伤,车辆损坏。经诸城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作出鉴定:玄某宁伤情已构成重伤。
      2019年11月30日,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葛某春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2020年6月18日,经诸城市人民法院判决,葛某春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2020年8月10日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葛某春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02
典型案例

王某一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逃逸案



    2019年12月8日19时许,王某一驾驶鲁G6**7M号小型客车沿高密夷安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与盛泉街路口处时,与刘某兰由西向东驾驶的无号牌二轮电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双方车辆受损及刘某兰当场死亡,事发后王某一驾车逃逸,后于12月8日20时30分许返回至事发现场。
      2019年12月16日,高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王某一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2020年5月20日经潍坊市高密市人民法院判决,王某一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2020年7月16日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王某一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什么是终生禁驾?
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驾驶人“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目前全国已经实现了交管信息联网,一经处罚后,驾驶人信息将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被锁定为终生禁驾的驾驶人无论在省内还是省外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证。

何种情况会被终生禁驾?
     驾驶人被处以终生禁驾处罚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第一种类型,对其处以终身禁驾处罚的依据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种类型,对驾驶人处以终生禁驾处罚的依据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终生禁驾的后果
      一旦被终生禁驾,意味着今后在任何地方都不能重新报考驾驶证,也不得取得驾驶资格,公安机关会将这些驾驶员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并实施动态监管,一旦发现禁驾人员报名,系统会自动锁定。
      若被终生禁驾后仍开车上路,驾驶员一旦被查处,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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