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在疫情防控期间,为稳定企业用工、做好平台机构建设,山东各级财政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其中包括,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按减免租金总额的30%,给予最长3个月、最高50万元的运营补贴。山东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陈东辉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山东各级财政部门及时出台政策,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支持企业复工达产、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在加大投入方面,在去年年底各级财政已筹集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资金62亿元的基础上,今年省级财政又安排促进就业创业资金19.7亿元。
陈东辉说,这次出台的《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汇集了30多个部门的稳就业政策措施,为广大企业和劳动者送上了一份含金量十足的“政策大礼包”。
比如,在稳定企业用工方面,一是专门针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出台了一次性用工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两项政策;二是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费率,阶段性降低1个百分点;三是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普通参保企业,以及经营暂时困难且恢复后有望参保企业,按规定给予稳岗返还;四是对企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照残疾人就业比例实行分档减缴,其中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五是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等。
在重点群体就业方面,一是对未实现稳定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延长其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政策的享受期限;二是将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提高到60%;三是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等。
在平台机构建设方面,一是对经评估认定的省级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二是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按减免租金总额的30%,给予最长3个月、最高50万元的运营补贴;三是鼓励各市县设立返乡创业服务站,由设立地给予适当奖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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