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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确诊的三例新冠肺炎病例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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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14 20:36: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烟台


2020年2月13日,坊子区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第39号确诊病例,孙某某,性别女,70岁,潍坊籍,常住潍坊市坊子区黄旗堡街道花坞村。发病原因为系确诊病例刘某某(第17例)的密切接触者。


1月23日-2月1日期间,仅于1月26日去刘某某(第37例)家聚餐,其余时间均在家中,未曾外出→2月2日因其儿子(刘某某)被奎文区疾控中心判定为新冠肺炎病例张某某(第11例)的密切接触者,遂对其进行居家隔离→2月3日-2月7日,居家隔离→2月8日由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负压救护车接其入院,隔离治疗→2月12日,患者病情迅速变化,专家会诊,确认为新冠肺炎。


以上期间曾到过上述场所的有关人员,以及可能与其有过接触的人员,存在感染风险,为了您和他人健康:

1.请您主动与所在地街道(村)联系,配合做好居家隔离。请不要外出,并佩戴口罩,与家人共同做好个人防护,以保障您和家人的健康。隔离时间为自最后一次与病例、感染者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14天。

2.居家隔离时应注意与家人单独居住,家庭成员全部佩戴口罩,实行分餐制,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的接触,做好家中的清洁与消毒工作,避免交叉感染。   

3.居家隔离期间不要外出,坚决不能去人员密集场所。如需提供帮助,请联系当地街道(村)干部。

4.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及时报告所在地街道(村),由定点医院上门收治。

市民如需咨询,可及时拨打市民服务热线12345;

如遇紧急情况,可拨打坊子区(疾控)部门电话0536-7661772。


坊子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3日


  



2020年2月13日,诸城市确诊第3例、第4例病例。


高某某,男,49岁,诸城市人,家住诸城市百尺河镇百尺河村。系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2月12日,经核酸检测筛查,结果阳性。2月13日,经专家会诊,确认为新冠肺炎,临床分型为轻型。


经调查,该病例至2月3日被收治隔离治疗前,均在自己家中和隔壁诸城市第2例确诊病例家中,调查其活动轨迹,除家人外,不产生其他密切接触人员。所有密切接触人员已全部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管某某,女,55岁,诸城市人,家住诸城市百尺河镇百尺河村。系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2月12日,经核酸检测筛查,结果阳性。2月13日,经专家会诊,确认为新冠肺炎,临床分型为轻型。


经调查,该病例至2月3日被收治隔离治疗前,一直在家未曾外出,亦无人员家中走访。所有密切接触人员已全部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请广大市民及时了解有关部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和防控知识,科学防控,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诸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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