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王某萍轨迹信息发布2020年2月8日,经济开发区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第33例确诊病例,王某某,性别女,37岁,潍坊籍,常住潍坊经济开发区。发病原因为CT显示左肺炎症。
1月20日早上8:00患者开车回昌乐县红河镇张家楼,上午10:00开车前往昌乐县红河镇平原村,外出赶平原集。 1月21-22日在平原村家中未外出。 1月23日去张家楼村跟家人吃午饭,下午回平原村。 1月24日、 1月25日在平原村。 1月26日上午去张家楼村,下午回平原村。 1月27日无外出。 1月28日16:00回潍坊经济开发区嘉汇名园,没再外出。 2月6日18:00去潍坊市人民医院就诊。 2月8日确诊。
以上期间曾到过上述场所的有关人员,以及可能与其有过接触的人员,存在感染风险,为了您和他人健康: 1.请您主动与所在地社区联系,配合做好居家隔离。请不要外出,并佩戴口罩,与家人共同做好个人防护,以保障您和家人的健康。隔离时间为自最后一次与病例、感染者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14天。 2.居家隔离时应注意与家人单独居住,家庭成员全部佩戴口罩,实行分餐制,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的接触,做好家中的清洁与消毒工作,避免交叉感染。 3.居家隔离期间不要外出,坚决不能去人员密集场所。如需提供帮助,请联系当地社区干部。 4.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及时报告所在地社区,由定点医院上门收治。
市民如需咨询,可及时拨打市民服务热线12345; 如遇紧急情况,可拨打经济开发区(疾控)部门电话0536-8169638或社区热线电话0536-8908975。
经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0日
关于2月10日确诊病例刘某荣在昌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0年2月10日全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患者刘某荣,女,43岁,奎文籍,常住潍坊市奎文区江山帝景小区。
为更好的做好排查工作,现将刘某荣在昌乐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1月20日,从潍坊驾车到红河镇张家楼村。1月21日,到安丘市周家下庄村与部分亲属接触。1月22、23日,到张家楼村内杂货店购买物品。1月24日,到张家楼村卫生室输液。1月25日,与张家楼村内部分亲属接触。1月26至2月2日,在家输液,期间未外出。2月3日,到潍坊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复查,后回到红河镇张家楼村。2月4、5日,居家未外出,未与外人接触。2月6日,被收治隔离。
以上期间曾到过上述场所的有关人员,以及可能与其有过接触的人员,存在感染风险,为了您和他人健康:1.请您主动与所在村联系,配合做好居家隔离。请不要外出,并佩戴口罩,与家人共同做好个人防护,以保障您和家人的健康。隔离时间为自最后一次与病例、感染者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14天。2.居家隔离时应注意与家人单独居住,家庭成员全部佩戴口罩,实行分餐制,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的接触,做好家中的清洁与消毒工作,避免交叉感染。3.居家隔离期间不要外出,坚决不能去人员密集场所。如需提供帮助,请联系镇、村干部。4.若您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及时到定点医院(昌乐县人民医院电话:2061234)发热门诊就诊,如发现有直接或者间接接触者请拨打县防控工作指挥部电话:6233576(上午8:30-下午6:00),6221579(24小时值班电话),以便进一步统计排查。
我们坚信,有您的支持和参与,经广大群众的共同努力,我们一定可以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昌乐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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