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信息港城市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6460|回复: 1

不太建议买鑫城的房子。10层楼电梯坏掉,要求业主凑钱,凑不齐不给修。合理吗?

  [复制链接]

33

主题

176

帖子

1313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1313
发表于 2019-2-26 16: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鑫诚10层楼电梯坏掉,要求业主凑钱,凑不齐不给修。合理吗?谁可管?住建局吗?  想问下:1、到底钱该谁出?网上说物业或维修基金。    2、凑不齐钱,不给修,太不科学了吧。 还实行“连坐制”“以民御民” ,典型的转嫁矛盾、转移责任,让业主自己折腾。这样,老人孩子怎么办?   二楼三楼还好说,九楼十楼怎么办?  修一次还好,如果以后经常坏,或者换的件不可靠,那谁来负责任?

总体而言,不太建议买鑫城的房子,建筑质量一般,装修时的师傅也有切身感受,墙体很软,有些墙面极不平整,门窗合不严。物业服务也一般,很不人性化。  新开的金源府邸也就占了个位置的便宜,而且每年两次的糖球会,道路拥挤,噪音污染、空气污染很严重。


通知
32号楼3单元全体业主:
电梯维保单位在本单元电梯例行
检修过程中,发现电梯光幕损坏,为了
确保电梯正常、安全运行并根据有关规
定,必须更换,费用1500元。
电梯是本单元业主的共用设施,根
据物业服务收费规定,共用设施设备的
维修更新、费用不包含在物业服务费中,
因此更换费用需各户共同承担。每户
107.2元,
请各户于本月25日前到物业
客服中心缴纳完毕,物业客服中心收集
齐后交电梯维保单位,由电梯维保单位
更换。
给您带来的不便,橄请谅解!谢谢
合作!
物业客服中心
2019
年2月24日


网上查到的:电梯坏了要找原因:
第一要查电梯是否在质保期。如果在质保期就应该开发公司维修。
第二要查电梯损坏的原因,A、是因为物业公司过失,B、是因为业主过失导致,C、是因为电梯维保公司维保不到位。如果是以上原因就应该相应的责任人维修。
第三如果已过质保期,是自然磨损损坏,就要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需要物业公司协助业主委员会,或当地居委会完成,1、对电梯损坏的检查,2、维修费用需要报价最少3家公司,并把维修费用在小区公示,3、然后对维修单位进行招投标,4、公示以后协助业主委员会上面联系电梯损坏那栋楼的业主签字却认费用,最后报房管局物业科申请费用,A、先由物业公司垫付维修费,费用申请到位后直接划拨给物业公司,B、费用到位后在维修。)



电梯故障需要小修时,由物业公司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

中修、大修及设备更新改造时,需要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来支付费用。

物业法规定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
     

2359

主题

2万

帖子

17万

积分

功勋元老

代理人保,人寿,天平,平安车险:130 8145 8145

Rank: 12Rank: 12Rank: 12

积分
175848

注册纪念日母亲节勋章金点子勋章新年送“福”爱心使者宣传大使原创先锋调侃乱语幽默大师吉祥兔我爱妈妈缘梦七夕2011十大优秀版主情人节勋章端午节勋章2012优秀版主中级网友记者2013国庆游记2013风云人物马年大吉勋章寻最美劳动者父亲节勋章红色文化纪念勋章

发表于 2019-3-10 19:48:2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1234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本站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导航 诚聘英才 免责声明 帮助中心
Copyright © 2005 诸城信息港 版权所有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051026号 | 备案/许可证号:鲁ICP备12015127号-7 | 电子公告许可:电信业务审批[2008]字第262号函
投稿信箱:webmaster@zcinfo.net   总机:0536-6017778    新闻、业务热线:0536-2165588   法律顾问:山东东武律师事务所 刘清波、秦丽律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