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全国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名单出炉 我们大潍坊榜上有名!
1月12日上午,潍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2018年首场新闻发布会,会议由市外宣办主任李传江主持,邀请潍坊市医改办主任王好道、中国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副行长王新军介绍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首先通报了我市跻身全国首批12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这一喜讯,这块沉甸甸的“国字号”招牌彰显我市的品牌形象,也是潍坊人诚实守信、引以自豪的名片,对潍坊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
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实现十个新突破 从发布会上获悉,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失信联合惩戒、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信用产品应用、信用监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诉讼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机制、诚信潍坊宣传等十个方面实现新突破。
我市制定出台了《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意见》,2017年共推送5批7532个联合惩戒对象,共实施联合惩戒3万余人次。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已归集到53个部门共1.3亿余条信用信息数据,占全省信息数据量的30%,纳入了全市77万企业、2000户社会组织、950万自然人的基本信息,初步实现部门、单位间信用信息的互联共享。在项目立项审批中,实行容缺审查,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50多个项目按告知承诺制办理了立项审批,共涉及投资额约363亿元,总计节省审批时间1972个工作日,平均每个项目节省时间54.8个工作日。
设立行业诚信联盟,以行业联盟自律带动整个行业诚信守法。组建了1.8万余家食品行业诚信联盟,切实从源头上提高了全市食品安全水平。市消费者协会发起成立了网络电商平台经营企业诚信联盟,取得了良好成效,我市先后获批为省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组建肉制品行业诚信联盟,在山东省率先出台肉制品行业诚信标准,联盟内87家企业向社会作出守信承诺,目前产品合格率达到了99.9%,比组建联盟、设立标准前提高了4个百分点。
2017年5月份,在全市开展失信政府机构专项治理行动,2017年7月25日前我市失信政府机构已实现全部清零。目前,我市正在开展涉金融领域失信专项治理,我市涉金融失信企业共216家,已全部完成名单核查,正在开展整改工作。我市积极探索以“信用评定+信用互助”为主要模式的农村合作金融试点。目前,全市共评定信用农户147万户,授信余额715亿元。有7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完成信用互助业务资格认定,参与信用互助社员6749人,信用互助业务额累计810笔3121.86万元,均居山东省首位。在全国率先建立“党委领导、法院主导、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失信惩戒”的诉讼诚信体系,截至目前,全市金融诉讼案件结案率比设立金融审判法庭前普遍提高了20多个百分点,案件执结率普遍提高了10个百分点左右。
今年首批失信单位联合惩戒名单公布 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2018年首批重点领域失信单位联合惩戒名单,共3570个。其中,失信被执行人3370个,金融失信企业184家,海关失信企业10家,工商严重失信企业2家,食药失信企业2家,税务失信企业1家,安全生产失信企业1家。
名单详情可扫描或长按识别 下方二维码查看
今年我市将突出开展好联合惩戒、重点领域专项治理、“一网三库一平台”建设、信用服务市场培育、示范创建、社会舆论营造“六大行动”。全面提升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将“诚信”打造成潍坊最靓丽的名片。
一是开展联合惩戒行动。进一步拓展联合惩戒范围,将我市联合奖惩范围拓展到全领域、全行业,丰富联合奖惩措施,梳理形成更多程度适当、效果显著的奖惩措施。并将联合惩戒系统嵌入市行政审批系统,切实推进联合奖惩的广泛覆盖和有效落地,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 二是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行动。加大风险防控力度,重点抓好政务失信、涉金融失信、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失信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失信专项治理对象的整改和退出率达到100%。 三是开展“一网三库一平台”建设行动。公共信用信息采集要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实时互联共享。 四是开展信用服务市场培育行动。引进国内外知名信用服务机构在我市落户,拓展信用服务产品在政府管理、社会治理和市场交易中的应用,在公务人员录用等履职活动中,在涉及重大项目的积极应用信用信息与信用产品,引导企业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使用信用产品。 五是开展示范创建行动。实施“3.10.100”信用示范创建工程,即选择3个县市区创建市级信用示范城市;在金融、司法、工商、食品安全、环境治理等领域选择10家信用示范单位;在全市选择100家信用企业授予诚信示范企业,在全市形成“我守信、我光荣“的浓厚氛围。 六是开展社会舆论营造行动。充分发挥报纸、广电、网络和公益广告等传播媒介作用,开展诚信道德规范和信用知识普及教育,加强社会诚信宣传和舆论引导。
来源:潍坊市人民政府网站、潍坊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