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我们居住的小区单元内电线起火,把居民家电表全部烧毁,因为居民对物业不分清谁承担责任情况下,并且不进行双方有效沟通,強行向住户收取维修费而不满,双方未达成协议和共识,诚悦物业公司在没有事先通知情况下强行为居民断电,其行为极为恶劣和下三烂,他有权在这种情况下为居民断电吗? 现在是和谐社会,作为物业管理服务部门应当加强服务,有问题要通过正常正当途径和方式沟通,方式恰当,问题说明了,居民是会接受的。他们却相反采取地痞流氓式的方式,这是为社会和所有人所不能接受的。这也是我们有关部门监管不作为,不到位,任凭物业管理公司为所欲为,物业管理涉及每一个家庭,希望我市的物业管理转变观念真正唯住户至上,服务大众。
诚悦物业要立即改善服务改变方式,立即停止这种流氓行为,为千家万户搞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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