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昌乐县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安全、有序、和谐、畅通的交通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昌乐县在昌乐县火车站广场、利民街昌乐县人民医院门口、永康路一中街路口、方山路站前街路口、宝通街永福路路口、洪阳街路段对机动车闯红灯、占道、违反禁止标线、逆向行驶、违章停车、未停车让人行横道上的行人等违法行为进行监控抓拍。
在坊昌路营子村东卡口 坊昌路古城村村西卡口 朱孔路徐家庙村卡口 大沂路王家河南村卡口 大沂路金山村卡口 大沂路东寺后村卡口 胶王路阿托村西卡口 南丁路三河村卡口 伦冶路卞家庄村东卡口 青柘路南良村卡口
对超速、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进行监控抓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36、37、38、42、44、45、47、51、56条等道路通行规定、第90、99、114条等对交通违法的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道路通行之规定,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我县将对以上监控设备抓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昌乐县公安局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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