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宣发〔2017〕29号
中 共 潍 坊 市 委 宣 传 部 潍坊市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弘扬“四种精神”主题征文活动的通 知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党(工)委宣传部、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推动“担当进取、勇争一流,改革创新、敢为人先,开放包容、海纳百川,崇尚法治、规范理性”四种精神成为全市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推动“作风建设年”活动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根据全市“作风建设年”活动安排,市委宣传部、市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从现在开始到10月底,在全市党员干部中组织开展以“践行‘四种精神’、做群众满意党员(干部)”为主题的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征文以“践行‘四种精神’、做群众满意党员(干部)”为主题,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一三四七”目标任务、战略重点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紧密结合市委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各项部署安排,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活动组织 征文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组织,面向全市各级党员干部。 三、征文要求 1.征文必须为原创,严禁抄袭,文体不限。 2.主题突出、观点鲜明,立足身边、着眼实践,文字流畅、健康向上,字数1500字左右。 3.作品请注明文章题目、作者、工作单位、职务。 四、时间安排 7月底前,下发通知,各级各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8月上旬至9月15日,各级各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组织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撰写弘扬“四种精神”主题征文,并择优向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党(工)委宣传部和市委各直属党(工)委推荐; 9月15日至9月25日,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党(工)委宣传部和市委各直属党(工)委组织认真评选和审核把关后,按照推荐数量(见附件),择优向市委宣传部推荐; 9月底前,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党(工)委宣传部和市委各直属党(工)委,将征文(纸质版、电子版)集中报送市委宣传部宣传科,联系人:王志新、李丰田,联系电话:8789096,电子邮箱:wfswxcbxck@163.com,联系地址:潍坊市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506房间; 10月底前,邀请相关单位专家和人员组成评委会,评选出征文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优秀征文将陆续推荐到潍坊日报、潍坊晚报、潍坊新闻网等媒体刊发。获奖征文将被收录汇编,结集成册,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发放,供学习交流。 五、有关要求 开展主题征文活动是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大力弘扬“四种精神”,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的一项重要措施。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精心组织好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的征文活动,要采取有效措施,动员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踊跃参加、积极投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和部门(单位)实际,带头弘扬“四种精神”,带头撰写体会文章,带头参与征文活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次征文活动为契机,把参与征文活动作为一次学习、宣传、弘扬、践行“四种精神”的具体实践。
中共潍坊市委宣传部 潍坊市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