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为了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现公开征集潍坊市2018年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市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市人大代表、公民均可以提出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建议项目。
二、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建议项目应围绕我市“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求,紧扣打造“四个城市”,从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出发,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范围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急需立法规范的事项。
三、提出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建议项目的单位和公民请写明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项目名称、立法必要性、立法依据、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内容。可以同时提供论证报告和草案文本。
四、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提出的地方性法规建议项目,分别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其他单位和公民提出的地方性法规建议项目,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市政府规章建议项目,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五、本次征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建议项目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
六、立法建议项目可以通过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寄送,并注明建议人姓名(名称)及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1806房间),邮政编码:261061,传真电话:8097880,联系电话:8097780、8097880,电子邮箱:wfrdfgw@126.com;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阳光大厦26楼西区),邮政编码:261061,传真电话:8097192,联系电话:8091521,电子邮箱lfk8091521@163.com。
特此公告。
潍坊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潍坊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