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为确保2017年国庆期间济青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和大范围交通拥堵,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山东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一支队决定对济青高速公路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一、2017年10月1日、2日、7日、8日的6时至18时,济青高速公路(G35济广高速K0至K22+210,G20青银高速K28+456至K323+350)沿线各收费站禁止中型及以上货车驶入高速公路。
二、为服务区运送石化油气的车辆,经目的地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由就近收费站驶入及驶离高速公路。
三、对其他车辆管制,根据道路通行情况视情发布。
四、运输企业根据限行规定,妥善调整运输计划和路线。
五、违反限行规定的,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规定实施处罚。
特此通告。
山东省公安厅 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一支队
来源:山东高速交警一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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