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狼狈为奸是当今社会的主流风气呀,你如果对此不习惯的话,那在这个社会是呆不下去的。你不见我们老百姓早就认这个理,并对此习以为常了吗?维护自身利益不敢找人民法院,要上访,因为法院太黑;到政府机关去找“公仆”办个事,你这“主人”要请客送礼,办完了还要送锦旗和感谢信,因为“公仆”太刁。你就没听说过现在的四大黑吗:公检法、国地税、还有城管、黑社会! 我们平民百姓一个,对这个日渐腐烂的社会是只能疼心、痛恨却是无能为力的,只能在寄希望于平时自己不要碰到这样的人这样的事了,否则只有自认倒霉了! 唉!这个权大于法的社会,这个愚民的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