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夜空布谷声在2009-4-1 14:51:00的发言:7、迁回后免收3%的公共维修基金,免收回迁户的供暖、供气接口费。这条措施好
这条措施好吗?公用维修基金是房管局监管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不允许免受!开发商垫付吗?不垫付这个钱怎么办?谁家的房子100年不坏?屋顶漏水、管道维修、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维修谁出钱?不会这个房子是小产权吧?房管局没有备案?那就可以免受了,因为本来也不用交。 有供暖和供气吗?什么时候?如果没有时间表的话免与不免有什么不同?而且供暖和供气接口是接的谁的口?是热电公司的和煤气公司的,还是开发商自己建的锅炉和煤气站?是后者和话岂不卖完房子就成摆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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