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近日,由潍坊市体育局、教育局、财政局联合发布《2015年中小学普及游泳运动工作实施方案》,计划培训4800名学生。活动将遵循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意愿,报名自愿,不得以集体名义和行政命令等方式强迫学生参加。
据悉,本次将活动遵循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意愿,报名自愿,不得以集体名义和行政命令等方式强迫学生参加。食宿、交通等费用,以成本价核算收取,培训工作经费按照省市补贴、县市区配套、学生个人适当承担的方式解决。每期7天/40人,培训对象仍是三年级以上义务教育学段中小学生为主,7月份开始,10月底结束,每期每天30分钟理论和90分钟现场教学。
据小编了解,参与本次试点的培训机构也需符合多项条件。其中,培训场所的水质要达标,水深按照标准游泳池执行,无安全隐患,配齐专用的安全保护用具,包括浮漂板、救生圈、救生杆等。同时,承接培训的社会组织,应具备专业合格的师资力量,组建理论授课和现场教学2支师资队伍。
其中,现场实践教学必须配齐教练员、救生员和医护人员,教练员与学生的比例不低于1:20,每个教学点的救生员和医护人员分别不少于2名。师资队伍组建后,各培训机构要参照国内最新现行游泳教材,制定“游泳标准课件”,以不少于8个学时(每学时90分钟)的时间对2支教学队伍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和测试,确保师资队伍的教学水平达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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