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如下:前天上午朋友驾驶车辆在路上行驶,此前因等红灯重新起步,刚通过一路口约100米,档位刚挂上三档,车速不超过40公里,沿最右侧机动车道正常行驶;当车辆行驶到与一电动车平齐时(右侧的电动车此时沿非机动车辆最左侧,贴进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分界线行驶),该电动车为躲避一横穿马路的行人,向左猛打方向,造成车辆失控,摔倒后撞在朋友车辆的右侧,造成电动车驾驶员受轻伤,电动车轻微受损,朋友车辆受损。 事故发生后,朋友立即停车,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拨打110、120报警、叫救护车。在等救护车及电动车驾驶员家属的过程中,电动车驾驶员坐在地上,朋友上前抚慰伤者,并拿出车上的坐垫让伤者坐在上面,伤者当时说:“事故怎样发生的我心里清楚,确实不关你的事。”当时现场有一个目击证人,上前围观,并说确实是电动车歪倒后撞在朋友车上的,朋友向该目击证人索要了电话,以备不时之需。 后电动车驾驶员亲属赶到现场后,蛮横无理,指责朋友应负全部责任,并说这样的事不管该不该朋友的事,谁摊上就认倒霉吧。救护车赶到,伤者被送往医院救治。然后交警赶到,勘察完现场后,要求朋友与伤者家属协商,现场调解,朋友提出不管该不该自己的事,愿意拿出一部分钱作为对伤者的赔偿。但伤者家属要求朋友负事故全部责任,负责伤者的全部医药费及误工费。双方协商不成,最后只能走法律程序,车辆被扣,等待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 当天下午五点左右,伤者家属打来电话,要求朋友去医院垫付医药费,遭到朋友拒绝。后经朋友去医院核实,伤者腓骨轻微骨折,并未办理住院手续,在门诊打石膏固定后,打完针当天晚上就回家了。 大家在开车的过程中是否也遇到过这样的情况?遇到后是如何处理的?如今机动车与电动车保有量激增,在市区经常发生机动车与电动车碰撞的,大家觉得是机动车违章还是电动车违章的多?请大家踊跃发言、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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