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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落魄秀才

对于医疗保险的认知,请人社局解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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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8 11:51:4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落魄秀才 发表于 2014-10-28 10:27
哈哈,梦版这是贴胡人社局蜀黍的节奏?

秀才好:我们会尽力在最短的时间给您回复啊,但有时日常业务较多,可能上网浏览不那么及时,再就是有些问题需要协调相关科室,所以会在回复时间上稍微拖后,还请您理解和支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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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送“福”2011苹安果2011十大优秀版主情人节勋章

发表于 2014-10-28 12: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请问人社局,金东世纪城的居民的孩子的医疗保险去哪个社区交纳啊?

五里铺那个东鲁社区怎么说俺们不属于他们管理啊。

可别因为三不管,耽误了俺家孩子入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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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送“福”2011苹安果2011十大优秀版主情人节勋章

发表于 2014-10-28 12: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人社局 发表于 2014-10-28 11:51
秀才好:我们会尽力在最短的时间给您回复啊,但有时日常业务较多,可能上网浏览不那么及时,再就是有些问 ...

请问人社局,金东世纪城的居民的孩子的医疗保险去哪个社区交纳啊?

五里铺那个东鲁社区怎么说俺们不属于他们管理啊。

可别因为三不管,耽误了俺家孩子入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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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8 16: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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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9 08:40:5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haihaiww 发表于 2014-10-28 12:16
请问人社局,金东世纪城的居民的孩子的医疗保险去哪个社区交纳啊?

五里铺那个东鲁社区怎么说俺们不属 ...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相关科室给您协调。请拨打电话6072225说明详细情况予以咨询。祝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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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9 12:37:1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haihaiww 发表于 2014-10-28 12:16
请问人社局,金东世纪城的居民的孩子的医疗保险去哪个社区交纳啊?

五里铺那个东鲁社区怎么说俺们不属 ...

其实不用非得在户口所在地缴费的,居住地的社区也可以交费的,前提是只要他们肯收,在哪交上都一样报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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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6 21: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这是最早的新农合:

医药费用报销标准:
(1)参合农民在农村社区卫生室(一体化卫生所)发生的门诊费用,不设起付线,按45%补偿,无封顶线,在乡镇(街道)卫生院发生的门诊费用同卫生室门诊费,不设起付线,按40%补偿;(起伏线:不报销费用底线金额)
(2)在乡镇(街道)卫生院的住院费用,起付线为200元;201元以上部分报销80%;
(3)在二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门诊费用不报销;住院费用起付线为600元;601元以上部分分段报销:
601-5000元段报销70%
5001-10000元段报销75%
10001元以上段报销85%;
(4)经二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到外地三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其住院费用起付线为1000元;1000元以上部分报销60%;
(5)在外地经商、务工、探亲、上学的参合农民在外地就医:门诊费用不予补偿,发生的住院费用,凭有关证明按我市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补偿标准予以补偿;
(6)实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零差价的公立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目录内药品补偿比在原补偿比例的基础上提高10%;
(7)中医药费用(不含中成药)补偿比在原补偿比例的基础上提高10%;
(8)孕产妇住院正常分娩,每人次定额补助300元;
(9)每人每年补偿封顶线30万元;
(10)部分慢性病及其他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范围及比例、农村儿童先心、急性白血病等特殊重大疾病具体病种、补偿范围及比例等执行潍坊市统一规定,目前还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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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6 21: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这是城镇居民的:

我市城镇居民医疗待遇主要包括五部分:住院医疗待遇、居民大病补偿医疗保险待遇、门诊大病医疗待遇、未成年人的意外伤害医疗待遇、居民生育医疗待遇。
      1、住院医疗待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是6万元。参保人员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一、二、三级医院的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是:2013年调整为92%、90%、80%、70%(2012年比例87%和77%、67%、57%);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400元、700元。
      2、居民大病补偿医疗保险待遇,。对超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6万元)以上的高额医疗费用,由居民大病补偿医疗保险金给予80%的补助,最高补助限额为12万元。
      以上两项合计年度住院最高报销12万元。
      3、门诊大病医疗待遇。是指参保居民患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多发性肌炎、结核性胸膜炎以及未成年人患乙肝、I型糖尿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活动性肺结核、癫痫、风湿热及支气管哮喘、成年人患系统性红斑狼疮、活动性肺结核需要门诊治疗的,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在指定的门诊大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门诊大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600元,起付标准至最高限额部分,支付比例为50%。
      4、中小学阶段的学生意外伤害医疗待遇。是指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因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的无责任人的门诊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年度最高支付2000元。
      5、城镇居民生育医疗待遇。符合生育政策规定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实行定额结算,定额标准为:剖宫产1500元,非剖宫产800元。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按定额标准的70%结算,低于定额的按实际发生额结算。

      6、因病情需要转外地医院住院治疗的,须有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院手续,并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经批准转院后的住院费用,个人先负担10%,剩余部分再按照在三级医院就医的待遇标准执行;未经批准转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自2013年9月1日起,城镇居民普通门诊取消个人自付部分。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将取消个人先自付部分,直接由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报销50%。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依然为300元。

       参保人员住院须持身份证(未成年人持户口簿)告知医院自己已经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定点医院会直接联网报销。

城镇居民因探亲、旅游等原因在异地发生急诊住院医疗费用的,个人先负担15%,剩余部分再按照在三级医院就医的待遇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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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6 21: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这是职工的:

(一)起付线:参保(社保、劳保)人员的住院起付线自2013年9月1日起,调整为一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900元;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二次住院时起付线降低100元,第三次以后住院时不负担起付线(包括第三次住院)

      (二)个人负担比例:

(1)在职职工:一级医院个人自付8%,二级医院个人自负10%,三级医院个人自付12%;
  (2)退休人员:一级医院个人自付4%,二级医院个人自负5%,三级医院个人自付6%。
  (3)异地转诊转院的,先自负5%,再按三级医院标准报销。
  (4)出差(探亲)的,先自负10%,再按三级医院标准报销。(除去不能报销的费用,就按此比例报销。如在职职工:一级医院个人自付8%,则报销比例就是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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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6 21: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合并成了2015年的居民医疗保险,    以后存在的就是职工医疗和居民医疗两种。

居民医疗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都可没有职工多,而且慢性病范围也小。

哈哈,新的居民医疗保险在政策就随处可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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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7 15:34:3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答复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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