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上帝在2008-10-27 22:09:00的发言: 交警大队肇事科领导您好: 我有个事情想反映下啊,,,3年前,,我母亲中午12:40左右骑自行车从兴华路大桥自西往东顺行,,这时被一个骑摩托车的男子从背后撞倒,并滑了出去一段距离,,,造成我母亲和骑车男人双双受伤,后我母亲经诊断为颅底出血,整个左侧身体都不同程度的受伤,,主要伤在头部并在市人民医院神经外科住院一个多月(有医院的住院记录),治疗费,医药费共计13000多元,那个男子受伤较重,共花费40000多元。。事情发生时,有好心人报警,,,市交警大队肇事科出警,出警人员经过现在勘测后,做记录。。。。。后,肇事科给了鉴定书,主要内容为:撞人者,无驾驶证,所驾驶车俩没有进行年审,,没带安全头盔,,,并且为酒后驾驶(其实我个人以为应该断定为醉酒驾驶,因为肇事者事后,根本就不知道在什么地方撞的我母亲了,可见酒喝了多少?),负主要责任,,,,我母亲未按划分的非机动车道行驶,负次要责任。。。。事后,我多次找到处理该案件的肇事科民警李某,,请求他对此案件进行调解,,,但该民警一直以对方伤势比我们重,,要么就来不了,,要么就找不到人,,要么就说调解不了,让我们去法院打官司。。。就这样,,事情就放下了。。。。。。我多次联系肇事者家属,,,问他们怎么赔偿我母亲的费用,,,他们要么说没钱,要么说等两天,,,,最后直接换了手机号,找不着人了,,,,但经过我调查取证,,,肇事者及其家属,,从出事故前到今年现在,,,一直做着水暖管道装修等生意,,具其朋友,邻居反映,,,买卖不错。。。。。。 肇事科的领导们,,我有几点不明白,想问下:1、肇事科的民警们在处理一个案件的时候,是本着什么原则,,,是尽量调解,,还是只要出了事故鉴定书就撒手不管了,,,,2.关于我母亲这起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划分,,,我感到不理解,,,,鉴定书中说明“肇事者从背后将受害者刮到”,,我想请问下领导们,,,,刮到和撞到有区别吗?如果是刮到的话,,,,我母亲原来在非机动车道上,,,会不会是被刮倒后,,自行车受冲击力影响,滑行到白线上呢,,,,处理案件的民警们为什么就说是,我母亲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呢,,,在说了,,当时是中午12点40,,,,人们基本都在午休,兴华路大桥上根本就没几个人,,,我母亲不是第一次骑自行车,,,她怎么会跑到路中间去呢,,,,,,3: 我想知道,,为什么我多次去找处理事故的民警,让他协调着,我们进行调解,,,他总是推三阻四的,,,,,,老是为肇事者找各种理由,,,,这里有什么特定的关系,,,我就不做太多的推测了,,,,,
最后请交警大队肇事科的领导们,,,能在白忙中,,,抽出点时间来,,,,了解一下这个拖了3年的案件,,,我母亲受伤后的住院费,治疗费等费用到现在一直没有着落,,,,到现在,她的头部一到阴天下雨就疼,,非得吃止疼药。。。。。
我想知道。无驾驶证,所驾驶车俩没有进行年审,,没带安全头盔,,,并且为酒后驾驶,,这样的人撞了别人后,,,就什么不用管了,,,一分钱不出,连声道歉都没有,,,就这样算了,,,,,撞了等于白撞?????法律不是同情弱者吗?????法律何在?公正何在?道义又何在????
等待有关领导的答复!!!!!!!
经查档案,你们方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申请书》上请求是“不申请调解”,对方没有提出请求。对照一下法律法规的规定,相信都就明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