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信息港城市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192|回复: 0

赠送面积将成“绝唱” 买房要关注整体的性价比

[复制链接]

12

主题

80

帖子

944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944
发表于 2014-7-18 08:57: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7月15日,一条“7月1日起,赠送面积将成‘绝唱’”的微信,在房产业内人士的朋友圈迅速转发。

  该条微信迅速传播的原因是,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发布的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下称《规范》),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在新版《规范》中,开发商常用的飘窗、双层挑高露台、地下室等赠送空间,将不再以全赠送的形式出现。

  业内人士指出,接下来的户型审批中,开发商最常用的“偷面积”就要行不通了。偷面积就像在夹缝中求生存,而如今这个夹缝已经越来越窄。可以预见的是,今后开发商推出的户型中,“大面积赠送”将会大幅度减少。

  曾经全赠送的飘窗、双层挑高露台、地下室

  很多以后都要算面积了

  买过房子的人都知道,开发商介绍优势时最常用的,就是“赠送面积”。

  “送阳台”、“送设备平台”、“送飘窗”、“送地下室”,曾经是开发商最有效的营销手段。杭州户型史上最夸张的LOFT户型,90平方米实用空间曾达到170平方米。

  不过,随着规划审批越来越严,赠送面积可扩展空间已经越来越小。而今年7月1日起新版《规范》的实施,让热门的飘窗、挑高露台、通风井、地下室等,要在相应的范围内,实打实地算上面积。

  例如,新版《规范》在“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中指出,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米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米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而按照2005版《规范》,飘窗是不算面积的,这也是许多开发商在售楼时经常提到的赠送飘窗。

  某置业营销总监说,从新规范来看,以后的户型飘窗设计如果按目前市场上流行的做法,就要算一半面积。

  还有大家熟悉的奇偶层双层挑高露台,也受到了限制。按照新《规范》要求,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而在旧版的《规范》里,建筑物的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来计算。

  “新《规范》对露台的定义更严格。双层挑高的所谓奇偶层露台,因为有顶盖,将视同阳台,要计算一半面积。这样做奇偶层露台就没有意义了,还不如直接做成更舒适的阳台。还有一些内凹式的假阳台,在户型图上显示是赠送一半的可变空间,以后也要算全面积了。”某置业营销总监说。

  还有流行的“买一楼送地下室”,今后也行不通了。按照新版《规范》,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且结构净高在2.1米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2.1米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这样一来完全颠覆了地下室、半地下室不计算面积的原来规范。

  “地下室从赠送变成要买单,会影响客户的购买热情,开发商自然也没必要设计一楼带地下夹层的户型了。”胡军辉指出,新版《规范》更细化、更具体,也更严格。对飘窗、露台、阳台、设备管道夹层、采光井等给出了新的定义,并作出更严格的界定。不过,在售和已审批的项目不受影响。譬如蓝郡之前通过审批的89平方米户型,设有奇偶层露台、内凹阳台和飘窗,如果按新规范来操作,签合同的户型建筑面积就不是89平方米了,而要超过100平方米了。

  小面积大赠送源自市场需求

  接下来小户型设计难度增加了

  “购房者有需求,所以开发商会挖空心思做赠送空间。”某楼盘营销总监表示,这两年小户型、低总价成为走量的关键,刚需购房者都希望在有限的空间里实现尽量多的功能,所以才出现了“90方三房两卫”这样极致的开发思路。

  而促使小户型大量出现的还有“70/90政策”(2006年6月1日以后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项目,必须建设70%以上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从2007年杭州首个90/70楼盘万科·魅力之城面市开始,以90平方米户型为主的楼盘争相上市。随后,开发商对90平方米左右户型进行了大改造,一大批拥有诸多可变空间,号称“魔方户型”的楼盘开始出现。

  专家指出,新版《规范》的实施,给小户型设计提出更高的要求。对楼市的存量房来说,是一个促销利好,未来大赠送面积的户型,将越来越少;但对即将审批户型和未来入市的新项目来说,加大了户型设计的难度。开发商要考虑,怎样在受限的情况下,做出更舒畅、格局更合理、空间利用率更高的房子。接下来摆在开发商面前的难题是,如何在户型精细化上做文章。

  “偷面积”不是越多越好

  还是要关注房子整体性价比

  是不是赠送面积变少了,以后买一手房就会吃亏一点?有购房者提出这样的疑问。

  专家指出,“偷面积”并不是越多越好,它也有一些弊端。购房者要以自己的真实需求为准,不能一味追求过多的使用空间,应该遵循“够用就行”这一标准。那些“偷面积”较多的户型,一是单价较高,二是装修成本也高,甚至会对居住的舒适、隐私和安全,造成影响。

  譬如,那些有大进深露台的户型,很有可能造成房间日照的不足,降低居住舒适性;如果是一些奇偶层露台错开的户型,还会造成隐私性不强的问题;还有跃层户型挑高部分的装修问题,必须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装修设计,因为这里面要考虑到承重的问题,装修不当,很有可能造成安全隐患。

  专家说,赠送的面积看上去很美,但其实羊毛出在羊身上。例如90平方米的高层户型,其实很难做到三房,开发商只好偷面积。这样一来,成本增加了,价格自然也会提高。其实买房子,关键还是要考虑房子整体的性价比,如果赠送面积少了,但价格下调了,也很实惠。有赠送面积,90平方米能做出很好的户型;但没了赠送面积,100平方米也能做出好户型。

  专家指出,赠送面积的“偷”实则是偷偷扩张容积率,意味着开发商向公共空间要面积,多数赠送面积多的楼盘,容积率比实际要高很多,在实际居住中,就会明显感觉到居住密度高,居住舒适度也会下降。

  另外,业内人士指出,绝大多数开发商不会将赠送面积的相关条款纳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以补充协议形式出现在合同附件中的也很少,赠送面积基本上不受法律保护,一旦赠送面积缩水或出现纠纷问题,维权时也存在一定的法律障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本站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导航 诚聘英才 免责声明 帮助中心
Copyright © 2005 诸城信息港 版权所有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051026号 | 备案/许可证号:鲁ICP备12015127号-7 | 电子公告许可:电信业务审批[2008]字第262号函
投稿信箱:webmaster@zcinfo.net   总机:0536-6017778    新闻、业务热线:0536-2165588   法律顾问:山东东武律师事务所 刘清波、秦丽律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