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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欢颜777

房管局物业科是干什么的?是物业公司的保护伞还是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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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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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16 13:57:2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落魄书生 发表于 2014-8-16 13:14
唉,楼主,估计他们对这些条款的熟悉程度还不如你呢!

嗯!天天喘着鼻孔就光知道捞钱了!
物业公司可恶,主管部门不是更加为虎作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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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6 22:42:5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依据《诸城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物业管理服务费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其中已包含公共水电费、二次供水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等费用,实施二次供水所产生的费用不得再向业主收取。至于该小区物业人员提出的物业费由原先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改为法定产权建筑面积计收的做法,工作人员表示不合理:“结合《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潍坊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诸城市住宅区划内电力等设施设备运行产生的水电损费用不得列入物业服务成本,水电损费用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业主另行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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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6 23:01:2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关键是管理部门不作为,导致了物业公司的胡作非为没人管。
建议彻查相关部门的不作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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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8 08:34:4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市民张先生求助:“每月除了要交物业管理费之外,还得交纳小区公共照明电费和二次供水电费,连续交了几年,也不知道该不该交纳,希望帮办记者能帮帮我们。”4月8日,诸城市民张先生拨打本报记者帮办热线反映,他家居住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要向业主们收取物业费外,还要收取每月分摊的公共水电费,尽管每月只有几十元费用,但大部分业主对于这项费用持质疑态度。对于此事,张先生希望记者能给予帮助。

  记者帮办:物业费之外不得向业主另行收取费用。

  为何让业主们交纳公共水电费?8日下午记者来到该小区物业处了解情况。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该小区为2008年之前建成并投入使用,随后物业按照与业主签订的服务协议进行收费,其中就包括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的物业费、公共照明费以及二次供水电费等。“后来开始实施‘一费制’,我们贴出告示通知业主来签新的服务协议,按照法定产权建筑面积计收,不再收取二次供水电费,不过只有少数业主签了协议,我们只能按照以前办法收费。”对此,张先生表示自己并没有接到物业的通知。

  记者随后就此事咨询了诸城市物价局,市物价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依据《诸城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物业管理服务费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其中已包含公共水电费、二次供水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等费用,实施二次供水所产生的费用不得再向业主收取。至于该小区物业人员提出的物业费由原先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改为法定产权建筑面积计收的做法,工作人员表示不合理:“结合《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潍坊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诸城市住宅区划内电力等设施设备运行产生的水电损费用不得列入物业服务成本,水电损费用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业主另行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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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3 09: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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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7 22: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房管局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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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0 19:41:1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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