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这是中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重大突破。 实行多年的分散登记为何要改革?不动产统一登记将给我们生活带来哪些深远影响?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又将面临怎样的挑战?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分散登记为何急需改变? ——分散的不动产信息成了部门独占资源,给企业、百姓带来诸多不便,还给了一些人钻不动产分散登记漏洞的机会 一个人在全国共有几套房,能否实现便捷联网查询?对不起,目前还办不到。 转让房屋,能否不用土地、住房部门两头跑,一下就办好?不好意思,现在大多数地方还实现不了。 同一块地,国土部门认定是园地,林业部门认定是林地,征地补偿时发生纠纷怎么办?很遗憾,眼下只能各说各的理,最终裁决只能上法庭。 急着用钱,到银行办理房地产抵押,银行能否迅速了解你的房、地状态?真抱歉,房、地当下是分别登记,两个部门管理,只能分头查询,必须等上很长时间才能有结果…… 类似场景,几乎每天都在我们的生活中上演着,而造成这一局面的根源就在于不动产登记方式不合理。 “不动产登记听起来很专业,其实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像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这些我们经常打交道的都属于不动产范畴,不动产登记的作用很重要,它能够帮助我们明晰不动产产权,规范不动产交易秩序,维护交易安全。”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副总登记师刘燕萍说。 目前,我国不动产实行的是分散登记制度。何为分散登记?通俗地说,就是不同部门各管一摊。如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等由国土资源部门登记,房屋所有权等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登记,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由林业部门登记,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由渔业部门登记,海域使用权则由海洋部门登记。登记查询有的已经实现了多地联网,有的则在一个地区内都很难信息共享。 “这种不动产分散登记的模式,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当时主要是为了加强行政管理,保证计划落实,有其合理之处。”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研究员黄小虎说,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动产交易活动日趋活跃,人地关系、利益关系日趋复杂,市场经济对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产权制度要求越来越高,分散登记的弊端日益凸显。 一方面,由于登记工作分散在多个部门,不动产信息成了部门独占资源,造成了“信息孤岛”。不仅企业、群众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需要在多个部门间跑腿,而且,其他部门要想共享信息资源,也常遭遇扯皮困局。另一方面,分散登记造成了权属界线不清、权利归属不明等问题,导致纠纷频发,扰乱了不动产交易市场秩序。 更重要的是,不动产分散登记还给了一些人钻制度漏洞的机会,通过违规手段攫取大量财富。近年来,“房姐”、“房叔”、“房妹”事件屡有发生,造成的影响十分恶劣。这些都与分散登记导致信息难统一,该登记的没登记、该互通的没互通,登记和管理、运行与监控完全脱离密切相关,暴露了我们在不动产登记制度上的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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