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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8 12: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请问为什么在诸城,没有“口头警告”一说,一出事就罚款??  

    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请问在什么情况下“警告”?什么情况下“罚款”?警告的话,怎样警告?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为什么诸城的罚款无论情节轻重每次都是二百元?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为什么有的人临时停车,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到罚款单?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为什么有些执法部门的车可以不挂牌却依然正常行驶?

以上问题请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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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8 13: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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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送“福”

发表于 2008-7-28 13: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好!再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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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送“福”

发表于 2008-7-28 14: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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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8 14: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没人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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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送“福”

发表于 2008-7-28 15: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请问为什么在诸城,没有“口头警告”一说,一出事就罚款??给我们一种就是为了罚款的感觉,对吗?  

    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请问在什么情况下“警告”?什么情况下“罚款”?警告的话,怎样警告?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为什么诸城的罚款无论情节轻重每次都是二百元?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为什么有的人临时停车,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到罚款单?经常看到在车主在车上的时候我们的警察看到也不管,一旦车主离开车就有警察把罚款单贴上,对吗?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为什么有些执法部门的车可以不挂牌却依然正常行驶?尤其是警察的车停在路上(可能是私车,因为无警车表示).
希望警民联手共同创建我们美好的交通秩序,而不是整天的罚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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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送“福”

发表于 2008-7-28 16: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楼主,你这些问题问的太狠了,
你这不是让交警同志为难吗?
你这是在狠狠抽人家的脸呀,
人家又没看过交通法,又不懂,让人家怎么回答呀,
过份了哈,以后注意。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7-28 16:12:5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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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淡de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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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送“福”

发表于 2008-7-28 18: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楼主,你这些问题问的太狠了,
你这不是让交警同志为难吗?
你这是在狠狠抽人家的脸呀,
人家又没看过交通法,又不懂,让人家怎么回答呀,
过份了哈,以后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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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送“福”

发表于 2008-7-28 19: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楼主从哪里弄的这些条条?俺是交警俺怎么不知道,俺就知道罚了款俺有提成。
发表于 2008-7-28 19: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支持一下
请有关人士回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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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9 08: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青岛
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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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村村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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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送“福”

发表于 2008-7-29 10: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em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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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袖添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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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9 11: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呵呵,人家不理你,不想和你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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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送“福”

发表于 2008-7-29 11: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既然设置了版块,交警同志,应该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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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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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送“福”

发表于 2008-7-29 13: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QUOTE:
以下是引用zclmyz在2008-7-28 20:26:00的发言:
前天到城里,在北外环桑莎工业园附近的十字路口,一名骑电动车的男青年逆行从南向西拐弯,与两名骑警用摩托车自西向南拐弯的交通警察打个照面,结果各走各的路,我有些不明白:交警不是维持交通秩序、制止违章吗?怎么不管?难道就只会查证罚款吗?

这个吗?还用问?电动车,又没法罚款。哈哈

要是摩托车,早晚追上,先扣车,即便找人要还得请个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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